在广袤而深邃的医疗领域中,总有一些如同璀璨明珠,以其卓越的医疗服务、创新的医疗技术和深厚的人文关怀,成为行业内的标杆与典范。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以下简称“中国医大四院”),这个背后承载着无数生命重生的希望与梦想的地方,每一次医疗技术的革新都是对生命极限的勇敢探索,每一项服务的优化都是对患者需求的深切回应,每一位医者都在以精湛的医术、严谨的态度和不懈的努力,共同编织着守护百姓健康的坚固防线。

深厚底蕴,响亮口碑,医术精湛获信赖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始建于1909年,在岁月的长河中几经变迁,曾名为:日本赤十字会社奉天病院(1909年)、中国红十字会辽宁医院(1945年)、中国医科大学内科学院(1949年)、沈阳铁路局中心医院(1979年)。2004年10月10日重新回归中国医科大学管理,成为中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我院由崇山院区、和平院区、棋盘山院区三个院区构成。辽宁省高校重点学科3个:眼科学、外科学(泌尿外科)、神经病学(神经内科)。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1个:临床医学,辽宁省教育厅“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培育学科1个:眼科学。拥有3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辽宁省晶状体学重点实验室、辽宁省膀胱疾病基因研究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心血管流体力学医工结合重点实验室。三个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十余个辽宁省专业治疗中心。医院共有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18个,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项,为普通外科;1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分别为:普通外科、眼科、心血管内科、泌尿外科、肿瘤放射治疗科、肝胆外科、结直肠肛门外科、放射诊断科、儿科、全科医学科、临床心理科、检验科、急诊医学科、产科、临床药学科、妇科、神经外科。

截至2023年9月,医院共有教职员工240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96人。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 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7人,千人层次4人,万人层次2人,“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辽宁名医3人,辽宁青年名医1人。在一百多年的风雨中,传承弘扬红医精神,形成了“诚信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敬业、仁爱、团结、超越”为院训,向“特色突出、国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附属医院。医院重视技术进步,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医院的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打造优势学科,社会声誉与影响力显著提高,力求成为辽沈地区综合医疗救治中心、创新型学院式大学附属医院。

制度标准,严谨科学,引领规范新高度

这个充满希望的时代,中国医大四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自2005年5月26日正式成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险的重要讲话,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推动中国医大四院医疗保险工作。

党的二十大擎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也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在省、市医保中心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中国医大四院顺利的开展了医疗保险工作,制定了详尽的医保管理制度,包括医保政策解读、费用审核、结算流程等多个方面,确保每一项操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统筹基金得到了有效利用。

近些年在中国医大四院医院全员教职工的努力下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中国医大四院获得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201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中国医大四院获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颁发“2010年度沈阳地区商业保险十佳定点医院;2015年度,中国医大四院被辽宁省医院协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评为2015年度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辽宁省示范医院》; 2016年度,中国医大四院被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评为《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 2018年度,中国医大四院被辽宁省医院协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评为《医院医疗保险规范先进单位》; 2019年度,中国医大四院被辽宁省医院协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评为《辽宁省医院医疗保险规范先进单位》;2018-2019年度,中国医大四院被中国医疗保险发展联盟评为《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2018年度,中国医大四院医保办被辽宁省医院协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评为《医疗保险规范先进科室》; 2019年度,中国医大四院医疗保险工作部被辽宁省医院协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评为《2019年度辽宁省医院医疗保险规范先进科室》;2022年中国医大四院被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授予辽宁省首批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医疗机构。

同时医院被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辽宁省卫生系统“诚信服务杯”竞赛标兵单位、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沈阳市先进单位、沈阳市“白求恩杯”竞赛标兵单位、沈阳公共服务单位百姓口碑榜评选金榜单位、沈阳市十佳医院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体现了中国医大四院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卓越表现和对社会的贡献。

开拓创新,勇立潮头,担当改革先锋

2024年医疗保险政策做出重大改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的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险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中国医大四院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

改革实行期间,中国医大四院在门诊显著位置摆放关于门诊共济内容相关的宣传板,在门诊发放宣传册,相关导诊台摆放医保中心二维码,患者可以通过扫码二维码的形式登录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沈阳智慧医保等网络手段查询医保状态,门诊消费情况。同时,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为需要帮助的年老体弱门诊患者打印门诊收费明细并解答疑惑。为保证参保人员顺畅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将医保二维码摆放在收费处明显位置,保障国家提供的便民服务得到有效落实。

不仅如此,中国医大四院结合建立健全省直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推动门诊慢特病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改革实行以来,中国医大四院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规范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健全全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试点等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

更值得一提的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医保管理精细化水平,保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中国医大四院率先实施(CHS-DRG)付费方案,严格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的办法。高度重视CHS-DRG付费推进工作,加强组织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待遇,压实付费计算、稽核、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各方责任。我院及时、准确的完成医保结算清单上传工作,为CHS-DRG付费方案顺利有序进行。

改革成效,硕果累累,医保惠民显成效

近年来,中国医大四院积极响应国家医保改革政策,通过降低药品和检查费用、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有效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

中国医大四院按照关于《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通知》,为不断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和基金使用效能,减轻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根据诊疗规范有效、基金可承受的言责,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且适合门诊治疗的疾病,纳入特慢病病种目录,并按照省要求实行动态调整。我院作为门诊慢特病部分病种的治疗及评估医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为医保患者提供特慢病前期引导及办理工作。

同时,中国医大四院也为高值药品制定了详细的申报流程,严格掌握适应症,并对承诺书、基因检测报告、病理报告、病历首页、出院小结、相关阳性检查检验报告等的真实性和药物使用合理性认真负责,并做好国家新版药品医保目录落地,逐渐健全高值药品及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

据统计,2023年度,省直医保职工门诊就诊人次51165人,职工门诊慢特病就诊人次为8593人,职工住院人次为1435人,职工生育门诊清算人次为36人,职工生育住院人次为1人,新冠住院人次为2人,异地住院人次为3081人,年度合计64313人。

患者及患者家属对中国医大四院的信任,也是推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前进的动力,医院将以20大精神为指导,以“医者仁心,共筑健康中国梦”为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传承弘扬“政治坚定、技术优良、救死扶伤、生命至上”的红医精神,做好医保局与患者之间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