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平按:本文写于2007年,原刊《首座》杂志,后收入我的随笔集《皇帝不可爱,国家怎么办》(中华书局,2012年出版)。该书今年由湖南人民社以《晚明的崩溃》再出修订版,目前各大平台有售。
《圣经》说,有一天, 上帝为了考验 亚伯拉罕是否对他彻底忠诚,就要求亚伯拉罕带上他的独子以撒来到一座山上,把以撒杀死后献祭。 对上帝无限忠诚的亚伯拉罕果然眉头都没皱就开始动手,要杀死他可怜的儿子。
这时,天使扑打着翅膀飞来了,她向亚伯拉罕传达了上帝的旨意:你对我是真正忠诚的,你不用杀你的儿子了。那边树林里有一头羊,你可以用它来代替你的儿子作祭品。
那头倒霉的羊原本在树林里好好地吃青草谈恋爱,一不小心就代替以撒走上了祭坛,真是世界上一等的冤大头。后来,人们就用替罪羊来代指代人受过的倒霉蛋。
晚明数十年,为圣上、朝廷或是达人们充当替罪羊的家伙数不胜数,曾经官至兵部尚书的陈新甲是比较有名的一个。
一个人被历史记住,不是他的功绩,也不是他的罪过;既不是流芳千古,也不是遗臭万年,而是当替罪羊出名,这种名哪怕放在出名要趁早的今天,恐怕也没人想出吧。
陈新甲是四川长寿(今属重庆)人,万历年间中举,出任定州知县――没有考中进士而做官,明朝时称为乙榜出身。在重进士的大环境下,以举人而进入仕途,一般来说,不仅为进士出身的绝大多数官员所轻视,本人也很难得到升迁。
“以才能著”的陈新甲是个例外。他出身虽低,进步却很快,在和农民军及崛起于东北的后金军多年征战中,他很快就从知县升任刑部员外郎,不久又升任右佥都御史,继而则是兵部尚书——从县长到监察部的副司长,到监察部的部务委员,再到国防部长,陈新甲只用了十二年时间。
《明史》认为,陈新甲“雅有才,晓边事”,这是他的长处,也是他能得到升迁的重要原因。终明一世,以举人出身而官至尚书的,只有陈新甲和弘治时代的工部尚书贾俊两人而已。顺便说,曾出任过巡抚的大清官海瑞,他的出身也和陈新甲一样,仅仅是举人。
陈新甲的升迁说明,即便在国事日非的晚明,真正有才干的官员还是能得到正常的升迁,黑暗和腐败还没有完全一边倒。
大凡有才的人往往都会因自负其才而毛病在身,比如同样是边才的袁崇焕和熊廷弼,一个好为大言,一个为人傲慢。
陈新甲的毛病比这两位更甚。他不仅结交宫中太监,本人也做不到反腐倡廉。他的这些毛病,言官们纷纷交疏攻诘。按明朝惯例,一个部长级的高级官员受到言官批评,理应主动提出辞职。
但陈新甲的辞呈没被崇祯批准,这倒不是崇祯认为陈新甲真的清白,而是正当国家用人之际,即便是有道德洁癖而对陈新甲的两大毛病深恶痛绝的崇祯,也只能引而不发。很可能,正是崇祯的引而不发误导了陈新甲,他才在后来的塘报事件中自以为是。
崇祯时期,大明帝国最大的苦恼在于,必须在兵力和财力都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在关内和关外同时用兵——关内要对付已成燎原之势的农民军,关外要对付日益坐大的满州。
陈新甲出任兵部尚书次年,崇祯左拼右凑了近十万正规军,由洪承畴统率出关,企图一劳永逸地解决东北问题。但是,这一企图很快化为泡影:明军被击溃,洪承畴退守孤城松山。
面对如此棘手的局势,陈新甲和内阁辅臣谢升想到了与清军议和——不论是从当时还是从现在的角度看,与清军议和,走攘外必先安内之路,无疑是明朝最可行的办法之一。这也说明,陈新甲并非平庸之辈。
关于议和,尽管在臣民面前表现得慷慨激昂,好像要誓死抗战到底的崇祯,也不禁心动。他指示陈新甲说:“可款则款,不妨便宜行事。”陈新甲以为得到了崇祯口谕,就开始着手令人与满州方面协商议和之事。
当时,明朝上下知道此事的人除了崇祯和陈新甲,还有辅臣周延儒和谢升等少数几个人。其中,周延儒为首辅,也就是辅臣们的领班,有实无名的首相。当崇祯就此事征询他的意见时,这个老奸巨猾的官僚始终一言不发。
周之所以不肯表态,并非他不赞成议和,而是怕此事一旦泄密,必将成为整日里叫嚣夷夏不两立的文官们的靶子。所谓夷夏不两立,乃是历代汉族王朝的书呆子和愤青们一脉相承的爱国情结:即堂堂天朝,和被称为夷的异族政权之间,只能是宗主和藩属的关系,根本就没有平等对话的必要。
事实证明,陈新甲的自我保护能力的确要低于周延儒。低于周延儒的原因,不是他的智商低,而是他相信了崇祯的表态,却至死也没弄明白:帝王的表态也许是人世间最不靠谱的承诺,因为最终解释权在他那儿,他完全可能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需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就在双方协商期间,松山陷落,洪承畴被俘并降清。其间,身为大学士的谢升一时口误,不慎向外宣称“皇上意在主和”。为此,他遭到了言官们的强烈攻击,崇祯只好把他罢官,并以此再三告诫陈新甲:和谈之事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能泄密。谁知,这天大的秘密不仅捅出去了,而且捅得十分彻底。
陈新甲派到关外与清军议和的特派员马绍愉,把清军的要价写信送到陈新甲府上,陈新甲阅罢,随手放在办公桌上。他家的仆人不知道这是天大的机密,以为只是普通的塘报,就向外发出去了。
所谓塘报,就是各地官员送到京城的情况汇报,由兵部下属的车驾司负责汇总并发给各级官员,略相似于今天的政报。于是,这大明帝国的第一号机密,竟然被传抄得天下皆知。一石击起千层浪,一时间,举国哗然,言官们一个个地争相上疏,义愤填膺地要求对这种大大有损天朝尊严的事情做出解释,并严惩陈新甲。
陈新甲最终成为替罪羊,其根子在于,他对崇祯的个人品格过于相信。他以为,自己所做的这一切都得到了圣上的许可,圣上亲口对他说过“可款则款,不妨便宜行事”的话,言官们再厉害,总不可能把圣上揪下台吧?于是,他有恃无恐地写了申辩书,讲述了和清军议和的始末,并在文章中多次引用上谕――也就是崇祯的最高指示。
然而,这样做无疑把崇祯逼到了绝路,崇祯此前才处分过要求与清军议和的谢升和石凤台,其凛然正气表现得活灵活现。现在,陈新甲无疑抽了他的底火,天下吏民都会因陈新甲的辩解而认清圣上的嘴脸:圣上原来是个两面三刀的伪君子。一向以道德自诩、拥有无限道德优越感的崇祯从此如何面对满朝臣工和天下庶民呢?爱面子的崇祯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崇祯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杀人灭口。因此,与其说陈新甲是被崇祯所杀,不如说是被自己对崇祯的信任所杀。等到陈新甲在狱中终于弄明白了这个道理,再次向崇祯上书请求宽恕时,为时已晚。他死定了。
这只替罪羊的最终结局是:弃市——也就是处死之后把尸体扔到大街上任人围观吐唾沫,以儆效尤。
在下达处死陈新甲的旨意前,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周延儒知道陈新甲只是替罪羊,不免兔死狐悲,他向崇祯求情说,“按照国法,敌兵不兵临京城下,就不能处死大司马(兵部尚书)。”
然而,崇祯处死陈新甲的理由,既不是拿不上台面的泄密,也不是清兵入境,而是追究早已成为旧事的农民军杀死了朱家七位藩王――崇祯好像患了选择性失忆:就在福王、襄王死难之时,他亲自提拔了陈新甲。
陈新甲充当替罪羊,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大明帝国的悲剧。从此,帝国丧失了最后一次与清军议和的机会。此后,尽管火烧眉毛的崇祯发自内心地希望有大臣提出与清朝议和,但鉴于陈新甲血淋淋的死,谁还敢自寻烦恼?
同样,当李自成兵临京师,并表示愿意议和时,爱面子的崇祯希望由首辅魏藻德拍板,但和周廷儒一样老谋深算的魏藻德在崇祯一再表示“此议如何?现在事情已经危在旦夕了,你就说句话定了吧”时,竟然默然不答,“鞠躬俯首而已”。
与其指责魏藻德不肯为君王分忧,毋宁说自从陈新甲做了替罪羊之后,这个废墟上的老大帝国的君王与大臣之间,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这样的帝国还能存在多久,就连白痴也知道。
就陈新甲个人而言,他到死才明白了一个血写的真理:当上司犯错误时,做下属的一定要勇于承担,否则绝不会有好果子吃。即便因主动承担而遭到处分,那处分也只是暂时的,做给别人看的。
民间有个故事说,有一次慈禧召见诸臣时,庄严时刻,不小心放了个又臭又响的屁,高雅的老人家很难堪,就佯怒问:“哪个放的屁?”大臣们一愣,明明是你放的,还要问我们?其中一个官员急忙跪下请罪:“老佛爷恕罪,奴才该死。”——就是这个主动替领导分担放屁之耻的官员,后来官运亨通,一直深得慈禧喜爱。
可惜,这个故事发生在比陈新甲当替罪羊晚了两百多年的清朝,不然,陈新甲倒不妨从中悟出一些做官的奥义。
这个故事说明:
第一, 死要面子活遭罪,是民间总结的真理。民间的真理同样适用于帝王:当崇祯硬挺着做出抗清英雄的样子时,大明的陷落就只是时间问题。
第二,不要相信帝王,尤其是危难中的帝王,除非你有一百个身子供他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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