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11月29日消息,日前,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郭帆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帆利用担任中国民用航空贵州安全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贵州航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