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检说法】用“同名人”银行卡“金蝉脱壳”,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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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检说法】用“同名人”银行卡“金蝉脱壳”,判刑!

无锡一名“老赖”陆某欠债不还,法院对他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其中包括冻结他领取工资的银行卡。对此,陆某心生一计,利用和自己同名朋友的银行卡来领取工资,以此来躲避执行,最终,还是被法院发现,并依法判刑。

据了解,陆某和两名债权人发生了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陆某应当偿还两名债权人194万元的债务。判决生效后,陆某一直没有还款,两名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陆某本身有固定收入,法院便对他采取了一些强制措施,如冻结其银行卡或者相关的网络账户。为防止自己以后的工资被强行划扣,陆某竟然找到了一个同姓名朋友,并向单位谎称自己银行卡丢失,必须挂失,然后顺理成章地将这位同姓名人员银行卡号提供给工作单位。该单位财务只核对了姓名,便以此方式继续打款。之后,陆某再让朋友将工资转给自己。

近日,经人举报,陆某的犯罪行为被发现。经查,陆某前后一共收取了近5年的正常收入,流水近3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陆某为逃避执行义务,故意使用与其同名人员的银行卡领取工资,隐匿、转移个人财产,致使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最终判处陆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

法院生效判决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被执行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任何企图逃避执行,反而将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要提醒广大群众,银行账户与开户人身份信息绑定,具有很强的身份性、私密性和专属性,开户人应妥善管理并合理使用银行账户,不能因为亲戚朋友关系而随意出借银行卡。

来源:荔枝新闻、无锡高新区检察院

【第23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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