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头白发的林某
拿着一张泛黄的旧照片哽咽道
曾经称兄道弟的两人
二十年后的再次见面
竟是在原告席与被告席上
案情回顾
2003年,林某与李某相识,两人意气相投成为好朋友。李某在松溪经营电器专卖店,遂聘请林某为其看店,期间,因资金周转需要,其多次向林某借款,后因电器店经营不善,李某将店转让后到浙江发展,临行前,将向林某的借款进行梳理,留下一张借款50000元的借条,承诺一定会归还。此后20年间,林某曾向李某追讨,李某以其无力偿还为由拖延。林某万万没想到当初的雪中送炭换来的却是漫漫追债路,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立案后,因只有一张借条无其他证据,法院多次提醒林某补充证据。
而庭审中,李某避而不见,委托律师出庭应诉,否认该借款事实,最终一审法院因证据不足驳回林某的诉讼请求。
林某不服,上诉至中院,上诉期间,林某的情绪变得更加激动,“我要求和他当庭对质!”。而李某始终表示,借贷关系未曾发生。
面对两位老人截然相反的表述,情绪激动的林某,避而不见的被告,二审法官与一审法官再次探讨,进一步沟通,两人均认为通过调解能更好的解决纠纷。
于是二人分头行动,在二审法官抽丝剥茧的反复询问下,李某终于承认了借款事实,一审法官趁热打铁,借助地域优势将当事人约至法院,释法说理,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双方深入交流,劝导彼此珍惜几十年的情谊,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李某当场筹得10000元给付给原告,并承诺剩余借款分期偿还。
至此,长达二十年之久的借款纠纷
得到圆满解决
文稿:林丽思
编辑:叶美君
核稿:吴珊珊
审批:叶李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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