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有这样一个疑问:盗窃了,然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赃物还了回去,这样还算违法吗?

最近宁海就有一起类似案件:男子喝多了,脑子一热入室盗窃,酒醒后意识到不对,委托他人将赃款返还给受害人并且赔偿其他损失。

事后,受害人想撤案,但没有成功。最终,嫌疑人落网,并且以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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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本文图片由宁海、北仑公安提供

“前些天凌晨,我们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家里遭了贼。我们组织警力前往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受害人卧室床头柜里的6520元钱不见了,卫生间还有好几盆盆栽摔碎了。”宁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跃龙中队民警胡俊琪说。

由于案发地是老旧居民区,周围公共视频设施不足,且嫌疑人未留下线索,案件侦破难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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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翻过的床头柜。

就在民警全力开展侦查工作之际,“意外”又出现了——受害人再次来到派出所,不是询问案件侦破情况,而是要求撤案。

这突如其来的反转,让胡俊琪一脸蒙。在他的追问下,受害人才告知原委:有人将她被盗的钱全部还了回来,并且还赔偿了盆栽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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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里的盆栽被碰倒。

胡俊琪立即组织警力对这名“中间人”进行排查,不久后就查明其身份并顺藤摸瓜找到了嫌疑人。

“我还钱了,还赔给她五盆盆栽,怎么还会被抓?”当嫌疑人被抓时,他一脸不解地发问。

原来,当日他因手头拮据且喝了酒,头脑一热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于是,当晚他就入室盗走了受害人的钱财。酒醒后,嫌疑人幡然悔悟,便委托他人将钱还给了受害人。

“虽然嫌疑人作案后心生悔意,把盗窃所得归还给受害人。但盗窃过程已完成,按照法律规定已涉嫌盗窃罪。”民警说,一旦财物脱离原所有人的掌控并被盗窃行为人掌控,即使时间短暂,也视为盗窃既遂。

因此,在嫌疑人偷了东西,成功取得财物控制权的那一刻,就已经构成了盗窃既遂。

即使嫌疑人在盗窃后将财物归还,这并不能改变先前盗窃行为已经既遂的事实。归还行为仅可以被视为行为人的一种悔罪表现。

目前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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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将盗来的自行车“丢弃”。

类似的案件,北仑公安也曾碰到过。

今年6月,一名嫌疑人骑着电动自行车路过某小区,看到一辆挺不错的自行车停在那,而且没上锁。

他瞬间起了贪念,回家停好车后,赶过来将这辆自行车骑走了。

骑行一段路后,嫌疑人发现这辆自行车材质较为特殊,于是上网搜了搜,发现这是一辆“豪车”,价格不菲。

他怕了,思考许久后,将这辆自行车停放到了路边,还用雨衣将它盖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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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行车很贵,嫌疑人慌了。没多久,民警就找上门,但嫌疑人觉得自己“冤”。

“他说,他没把车骑回来,应该不算偷,而且打算过几天还回去,更算不上盗窃。当然不是这样的!”民警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他的情况与宁海的案例类似。

此外,偷了东西,丢掉还算偷吗?

民警说,在盗窃行为中,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控制了被盗财物,即使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而放弃或丢弃该财物,也仍然构成犯罪既遂。

宁波晚报综合甬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