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有媒体报道,海宁人民医院45岁的胸外科医生因车祸去世,据介绍,医生正在通过人行通道,肇事司机在开车的时候看手机,评论区中不少网友表示惋惜,还有网友呼吁要追究肇事司机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29日,海宁市人民医院一工作人员表示,刘磊医生因车祸离世。事发当晚,刘磊过人行横道时,一车主驾车看手机,将他撞倒,“当晚就进了ICU,经抢救无效离世,非常可惜”。

其称,肇事车主已被警方控制。事发后医院慰问家属,30日上午9时,将在海宁市殡仪馆铭德厅举行刘磊医生的遗体告别仪式,患者可自行前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发表留言,第一类是缅怀刘医生,因遭遇车祸,不幸去世太可惜了!

培养一个医生太难了,培养一个科主任学科带头人更是难上加难!这个年龄是医生中的精精品,不单单是失去一个好医生,还让许多患者失去一个好大夫!

救了无数人,却没救了自己,一个顶尖的外科医生,对中国社会的价值无可估量,虽然说人人平等,但人和人的价值真的不一样,有些人真的比咱们这些普通人有用,大家说对不对啊?

第二类观点则是认为开车看手机等不良习惯害死人,应该严厉追究肇事司机的法律责任!

强烈建议严厉打击开车玩手机,现在开车玩手机越来越多了,快车道上开慢车,压线跑,左右摇摆,等等,置他人生命于不顾!

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进行治理,在交通法规上加一条,凡开车看手机和接打电话的,最低拘留七天并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那么,该怎么看呢?

1、培养一名好医生不容易!刘医生医术高超,得到了单位、患者和身边好友的普遍认可,看评论区网友的评论意见就知道,实在难得的很,好医生一路走好!

2、应该依法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不少网友呼吁,如果按交通事故惩罚,太轻了,建议:肇事车主按危害公共安全罪从重处罚!不重罚不足以告慰好医生的在天之灵!

首先,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明确双方责任之后,才决定是否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本案中,从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肇事司机因为是看手机而不谨慎驾驶,应该说对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

此时,根据交通肇事罪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5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死亡3人以上不满6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因此,接下来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警方要决定是否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概率是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当然,如果有证据表明肇事司机是有预谋的(接下来调查重点是肇事司机的作案原因到底是过失还是故意),有目的性的实施驾车撞人行为,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此时,从量刑的角度来看,不管是故意杀人还是以违反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最高刑期都有可能是判处死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3、不管是涉嫌交通肇事还是故意杀人,肇事司机肯定是要赔偿刘医生家属经济损失!

司法实践中,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虽然说对于一名好医生来说,赔再多的钱也没办法挽救他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弥补造成的损失!但是,人死不能复生,除了依法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之外,也要解决民事赔偿问题。

最后,这么大成就的医生,需要培养很多年,正值当打之年,太遗憾了!都要注意安全请爱护自己,爱护行人,爱护家人!大家都应该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