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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初步决定对从东南亚国家进口的太阳能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

继上月决定征收相关关税后,此次措施是应在美国生产太阳能发电设备或零部件的韩华QCELL USA、First Solar等7家企业组成的“美国太阳能制造业贸易同盟委员会”的要求而采取的。

美国商务部29日(当地时间)表示,初步决定对从马来西亚、泰国、越南、泰国等地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各公司征收21.31%至271.2%的反倾销关税。

中国相关企业的反倾销关税税率初步决定为,泰国产品为77.85%,越南产品为54.46%。

反倾销关税是指外国物品以正常价格以下销售,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失时,在与正常价格的差额范围内征收关税的贸易救济制度。

此前,美国商务部曾于上月1日初步决定对从东南亚4个国家进口的太阳能产品征收增值税。

当时各国的关税税率分别为柬埔寨8.25%、马来西亚9.13%、泰国23.06%、越南2.85%,对规模较大的企业另行设定关税税率。

美国商务部对预备决定的最终决定将于明年4月做出。

此前,美国太阳能制造业贸易同盟委员会今年4月曾向商务部请愿对从东南亚国家进口的太阳能产品采取措施。

代表申请征收关税的企业的法律实体“威利莱恩LLP”的律师蒂姆·布莱特维尔对路透社评价说:“通过此次征收预备关税,我们进一步解决了多年来有害的不公平贸易问题,保护了美国对太阳能制造和供应链的数十亿美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