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看见的。
标题都是农夫与蛇。
说的是媒体人陆焱,替江西一个所谓的冤案当事人曝光。
说当事人因强奸罪蒙冤30多年。
求陆焱老师帮助曝光,帮了之后,突然要求删除,被拒绝后,就变成怒斥,继而口头威胁。云云。
我觉得这个事,咱得讲个法理,讲个规则。
我也遇见过当事人请求帮忙曝光。
我选择不帮。
因为我没法信任这种半路杀出来的,不明不白的人。
一句话,我没法判断他给我提供的料的真假,更没法判断他的人品,包括他的性格。
甚至很多长年蒙冤上访的人,心态可能都不在正常范围。
但陆焱帮了。
那么我这里想问了:你这种帮,是否收费?
是纯义务,还是说,一篇通稿,要收费若干?
在我的认知里,不管是哪种,是不是需要当事人审核内容?
别说你帮他在网上忽悠了。
就是律师,也得听当事人的吧?
就是记者采访,你最后形成的稿子,也得当事人追认一下吧。
就是在公安局做个笔录,当事人也得签字确认。法庭庭审也是如此。
如果你没让人家确认,你就私自发出文章了。
然后当事人认为,这文章影响他的司法进展,或者说,对他形成了新的法律责任。人家当然有权要求你或删或改。
无非就是你收的费用,看你们合同咋说了。
我看到的陆焱文章,两个所谓的强奸犯,都是用的化名。只有公安办案人员,用了一个真名。
然后求他帮忙曝光的当事人留言说,既然用化名,你就把那个公安也用化名,或者去掉他名字……
人家的要求过份么?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公众号发出文章后,可以修改21个字。
即使没法修改,删掉,修改后重发,也是可以的。
你说,人家自己的贴子,用的是真名。
人家自己的贴子用真名,人家自负法律责任。
你的文章,人家要求用化名,不在人家权利范畴么?
就这么一个事儿,你坚决不改——当然对方素质低,你也说了,小学文化水平,当然不会说话。结果就被你们转手骂作农夫与蛇。
你把人激活了么?平冤了么?一篇曝光文字,满打满算,现在也才一千六百的阅读量,没有形成什么舆论态势。
这就叫农夫与蛇?
欺负人家没文化么?
我查了查陆焱。不知道是啥媒体人,百度上不显示。出现两个,却不是媒体人。
但当事人小学文化,并且已住过十年监狱,当然不能对他们的素质给予过高的期望,但媒体人与法律人自己呢?
还有网上再霸凌他们一次?
当初使用他的名字,他的案情是他允许的,但现在他不允许了。这不是正当要求么?
别说这种了。
就是作者出版的书,出版社也顶多是三五年版权。
你还想永久占有呀?
不要自认为是帮助。
你可以收费的。
即使是帮助,不收费,当事人认为,已经不是帮助了,是帮倒忙了,你还坚决不收手,反骂人家是蛇。
有这样帮忙的么?
你们的友情,达到了,你认为他认知不清,所以你给他几巴掌,也要坚持继续选择这种对方认定的帮倒忙么?
还当事人背刺。
能讲法律,能讲规则,偏不。
讲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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