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门蓬江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撑腰”。

申请人阿秀与被申请人阿健是夫妻关系。阿秀诉称结婚以来,阿健对她多次殴打、辱骂、威胁。今年10月,阿健在家暴力殴打阿秀。阿秀报警处理,后经诊断,阿秀构成脑震荡和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此后,阿健仍扬言要殴打阿秀并不准其在江门地区出现,阿秀不敢回家居住,并于11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蓬江区法院受理申请后,依职权向派出所调取鉴定意见通知书、询问笔录等。结合医院疾病证明书、CT诊断报告书、照片等证据,法院认为,阿秀遭遇家庭暴力,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定条件,遂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禁止阿健对阿秀实施家庭暴力

据了解,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蓬江区法院联动公安、检察、妇联等部门建立反家暴人身保护机制,指导家暴受害人收集证据,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快办通道”,并提供医疗救治、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救助,不断筑牢妇女儿童人身安全防护墙。

(李小红)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