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月2日我市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廊坊市将于12月2日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的实施,将为市民带来诸多便利。以往,市民在出行或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随身携带纸质行驶证,容易遗失或损坏。现在通过电子化行驶证,市民只需在手机上展示电子证件,即可快速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申请电子行驶证操作十分简单,只需登录本人“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点击页面上方的“电子证件凭证”,在“电子证件”中可查看本人名下没有申领过电子行驶证的机动车信息,点击右侧的“申领”按钮,系统审核完毕后即可成功申领。使用时可在“电子证件凭证”中的“电子证件”功能中点击“电子驾驶证”出示。

单位用户为车辆申请“电子驾驶证”,可登录“交管12123”APP,切换到单位用户版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机动车列表项,进入“机动车详细信息”,点击“电子行驶证”进行申领。

据了解,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国范围内有效。可应用于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驾驶租赁汽车、试驾机动车、注册网约车、购买保险、车险理赔、办理抵押贷款、办理其他涉车业务等。

电子行驶证还可授权他人使用。用户点击“电子行驶证”页面的“授权”按钮,填写授权使用人身份证明号码、姓名、用途事项、有效期等信息,即可将自己的电子行驶证授权给他人使用。授权出示的电子行驶证将加注相关水印信息,授权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机动车所有人可中途取消授权。同一车辆同时有效授权用户不得超过3人,可授权多个不同用途事项的电子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