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暖气试水的时候遭遇管道爆管

楼下邻居家里积水严重

造成的损失

该由谁来承担?

是楼上的业主还是小区的物业公司呢?

日前

西安雁塔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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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西安南郊一小区内,按照计划进行了暖气试水工作,而一层的住户林某下班回家才发现,二层业主家里暖气爆管,水沿着天花板漏到了一层,林某家里积水严重,很多物品都泡在了水里。楼上业主检查后才发现,家里的暖气主管道发生了爆管,漏水已经持续了4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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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楼上业主认为爆裂的管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并非自家专有所以不同意赔偿责任,另外还认为楼下的业主没有积极的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所以不同意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物业公司认为已经将热力部分外包给供热公司,所以物业公司不负有管理职责,所以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未果,原告将楼上业主及物业公司一并起诉至雁塔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家中被水淹之后,楼下的林某一怒之下并没有将家里的物品晾晒清理,全家干脆在外租房居住,由于和楼上业主和物业公司一直协商无果,导致了家里的实际损失在不断加重,很多物品发霉变质无法再正常使用。林某将这些损失统计在一起,便有了11万余元的索赔。而在楼上邻居和小区业主看来,损失越来越大,更加不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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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维护管理公共设施的职责,本案中物业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了日常的维护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楼上业主在打压试水期间家中无人,没有及时查看发现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造成房屋漏水楼下房屋被淹,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法院审理后认为

在整个过程中

除了楼上业主和小区物业公司的责任以外

作为受损方的林某

也未尽到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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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原告在损失发生以后也负有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本案中原告也没有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最终通过司法认定确定了原告的各项损失共计两万余元,由楼上业主和物业公司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记者:佘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