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国家的公务员,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在享受丰厚待遇的同时,他们也必须承担起相应职责!倘若有人因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而引发了严重后果,那就要面临被开除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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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2.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3.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

以上,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的舆情处理师小刘,给大家列举出的三种违法行为,如果您发现在身边有公务员做了这些事情,那我们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请他们派人来进行调查,若确定为情节严重的,那就要给予开除处分,依法惩处这些不合格的公务员!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