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快讯】真实人生比剧本荒唐!最近,泰国孕妇坠崖案的当事人王女士在直播间表示,她和推她坠崖的前夫至今都还没成功离婚!那个俞某冬居然还跟她要三千万的离婚费,说是要当精神和青春损失费。王女士表示,俞某东的妈妈,她的前婆婆还指责她说:“如果不是因为你生意做得太成功了,你怎么会勾引我儿子,做出错的事情。”
好消息是,2024 年 9 月 17 号,王暖暖又一次官宣生娃啦! 她说:“谢谢你呀亲爱的宝贝,你让妈妈迎来了圆满!”不过王暖暖讲:一直到我去给我儿子上户口的时候,才有人跟我说,在婚姻还存续的这段时间,孩子落户生父只能是俞某冬……2024 年 9 月 18 号,王暖暖曾经说正在起诉离婚,可到现在还在等着泰国法庭开庭呢。
据悉,行凶的俞某冬,被泰国警方因为谋杀妻子没成功给逮起来了,一审的时候被判了无期徒刑,后来二审呢,“法官觉得被告不算是故意杀人”,就从无期徒刑改成判有期徒刑十年了。
因此,令人无语的是,”杀人犯”俞某冬到现在还是王女士的老公。
【杜鹃评】
真实人生才荒唐!这是什么阴间法律!为什么幸存妻子不能与杀妻丈夫离婚?
王女士解释说:离婚这事儿属于民事案件,得等泰国那边刑事案审理有了最终结果,才能从国内去起诉离婚。
原来,导致无法离婚的原因在于俞某冬在泰国的刑事案件还没审结,而且可能要在泰国坐牢,这就导致王女士与俞某冬两边形成了跨国“人户分离”的情况。
跨国“人户分离”就是说夫妻双方都是中国公民,但是一方住在国内、一方住在(或者滞留在)国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2 条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 修正)》第 4 条的规定,“人户分离”的夫妻不管哪一方、从哪儿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王女士也能通过自己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向泰国法院起诉俞某要求离婚。
不过,跨国“人户分离”的离婚诉讼过程更麻烦,得通过“外交途径”去送诉讼文书,由高级人民法院交给外交部领事司转递,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处理,比如说按照对方要求给诉讼文书做文字翻译啥的,要是被告所在的国家法律允许邮寄送达,那就可以邮寄送达诉讼文书。
然而,国际邮寄不光速度“慢”,还可能“把件弄丢”;虽然在咱们国家,送达诉讼文书从邮寄那天开始满六个月,(而且根据各种情况觉得诉讼文书已经送达了)可以从满六个月那天当作送达有效。但是要是想等整个离婚流程弄完,王女士起码得花将近 1 年的时间。
这条新闻真是让杜鹃大开眼界!被严重伤害了还不能离婚?竟然还有恶人不仅犯了错,居然还理直气壮地要求赔偿!这是什么操作?杜鹃忍不住想问,这一家人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这婆婆也太搞笑了!人家女方做生意大不大关你P事啊?
想象一下,坏事做尽的人居然在要3000万,这简直是阴间剧情啊!那位遭受了严重伤害的王女士似乎还得咽下这口气,心里不知道是怎么个滋味。我们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眼下这情况,似乎是把这条真理给颠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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