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为了企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还有体力,其实下岗职工也是如现在社会资本下的弱者被人鱼肉让走就走了,有的没有补偿,有的有点补偿,大多数已经是买断了工龄,看到有人说买断了工龄给了5千块钱的,而且已经签了自愿的离职,这5千块钱如果在很多年以前的话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但是再想想如果到了现在的话这5千块钱可能并不算太多,其实签了自愿的离职以后就跟企业没有任何关系了解除了劳动关系。
下岗职工是值得同情的,不过签自愿离职书这一点不太明智,那要看自己干了多少年的工龄,如果做的时间特别的长要是不签自愿离职书通过起诉打官司的话,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是不是要比这5千块钱更要多一些,签了自愿离职书的到后来再后悔可惜没有后悔药,如果那时稍微的能够仔细的想一想让签字离职,如果不签的话去打官司结局又会怎样,是不是拿到的更多一些,既然是谈话了那肯定就是劝退,有些人为了眼前的这点利益就妥协了,拿了5千块钱然后就签了自愿离职。
遇上这种情况其实就像现在这些企业面对劳动者是一样的,如果不想让劳动者干了就想让劳动者自愿离职,其实离开也是必然的了,因为劳动者已经没有选择了,但是劳动者可以选择不签字,可以选择不协商走劳动仲裁的方法,所以当年的下岗职工那时候拿了买断的资金,其实对他们来说虽然说是很无奈的,但是也并非是明智的。
现如今有一些下岗职工都觉得自己特别的难,但是究竟这应该怪谁呢,当然应该怪企业,这是最直接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又自愿签了离职书,这个与自身妥协有一定的关系,离开了之后发现工作并非那么好找,而且年龄大了之后找工作越来越难,又后悔当时不能签自愿离职买断工龄,可是事过境迁已经发生的事情了,后悔也来不及了。能够拿到补偿的算是好的,还有的没有拿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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