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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OPPO法务部官微发文称:“近期又一深圳科技公司被判侵犯我司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赔偿我司70万元。”据介绍,该科技公司未经授权在网络宣传中突出使用OPPO标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且严重损害OPPO品牌信誉和市场竞争力,对此坚决予以打击。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是一家2004 年成立的智能设备创新公司。2012年,其“OPPO”商标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21年,“OPPO”商标被纳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OPPO”品牌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赢得了消费者青睐与好评,已形成了较高知名度,在国内乃至世界范围均有广泛的影响。然而一些自以为“精明”的企业和个人却从中嗅出了“商机”,打起了蹭商标的歪脑筋。
OPPO法务部官微近日发文称:“近期又一深圳科技公司被判侵犯我司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赔偿我司70万元。”据介绍,该科技公司在某电商平台上有一商家为了达到吸引流量的目的,未经授权在网络宣传中突出使用OPPO标示,在其销售的商品标题及宣传图片上突出使用“OPPO”商标及其它攀附性词语,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其涉嫌侵权的销售链接繁多,涉案销售金额巨大。严重损害OPPO品牌信誉和市场竞争力,对此坚决予以打击。
在诉讼过程中,代理律师积极履职,充分研究电商平台的流量逻辑及电商商家的运营规则,剖析商家的销售痛点及引流手段,找到解决本案纠纷的关键,通过多方调查,多维度取证等手段厘清本案侵权事实。最终,法院在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范围、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商品的销售情况以及维权开支等因素之后,依法酌定侵权方应赔偿OPPO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100万元。侵权方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侵权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OPPO强调将坚定不移地持续采取法律手段,坚决打击各类网络侵权行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
值得注意的是,OPPO在上个月也公布了一起类似事件。
当时官方发文称,深圳某科技公司侵害我司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经二审终审,法院判决要求深圳某科技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
该公司同样是未经授权在网络宣传中突出使用OPPO标示:“深圳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在网络宣传中突出使用我司标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且严重损害我司的品牌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我司对此坚决予以打击。我司将坚定不移地持续采取法律手段,坚决打击各类网络侵权行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
不过,OPPO并未直接公布公司具体名称,以及详细的侵权事项。
OPPO商标
OPPO公司注册的第4571222号注册商标
对于企业而言,商标不仅是一个标志,更是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提升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同时,商标也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可以通过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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