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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羞成怒的结果是怒,但这句成语的分量,

结果其实不值一提,因为过程才是重中之重。

恼羞成怒,先是恼,这是一种被别人识破的代价,

有些东西,自以为藏的很深,伪装的很真,

但实际上对于那些即将戳破的人来说,深其实是签,

所谓的真,其实是“假的不够聪明”,

而恼了之后,羞愧的羞,恰恰证明了对方并非没有道德,

是有道德,但放在了私利的下面,

当这个人把道德当成是私利的垫脚石时,

就注定终有一天,他会先恼,后羞,

最终,无能狂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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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以说文解字的态度,生拉硬套那些被“证确”价值观催生出的说法,

即便仅以我们所熟悉的,所熟知的那些身边现象,

便可得知某些问题的发生发展,

扣上个“命中注定”的帽子,也不失为一种可供调侃的手段,

我们回到恼羞成怒这个话题,若不是碍于成语四字组合之需求,

以经验而论,称之为“恼后再羞终成怒”更为妥帖,

之所以懊恼,不仅仅是自己的小伎俩未能得逞之后的痛苦外放,

更是因为驾驭这种“错了但是能获利”的事情时,

那原本看起来没有风险的行为,

突然产生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风险,也就是被发现的风险,

这种风险导致的精神损失,社交形象上的损失,个人信誉上的损失,

都致使这种懊恼感,会被不断衍生出的羞愧团团包围,

说起来也是有趣,羞愧这种感觉从道德层面来说,是一种明确的警示行为,

当羞愧感反馈于自身之时,必然是做出了错误的事情,

羞于行为的错误,愧对被错误行为影响到的群体,

所以,羞愧感可以说是从道德层面而言,最后一层自觉形成的防线,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道德层面上的东西,对某些人而言,

如同儿戏一般,除了借此耍弄丑态之外,

从未产生出任何行之有效的,基于改变的影响,

所以,最终成怒,因恼羞而愤怒,因无能而彻底狂怒的事实,

就成了这场情绪推导的必然下场,

这让我想起之前看到过的一场事故,

行人在人行道上被骑电摩的人刮倒,而后在处理现场的时候,

骑电摩的人以“是他突然出现”唯由,极力推脱自己的错责,

但在证人以及得知人行道口有监控之后,

对方突然开始强词夺理,说自己不容易,是穷苦人,

谁为难自己,就是跟“如我这般的大众”做对,

这种突然开始理直气壮的,叫嚣般的说辞并未改变其最终的结果:

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叫的再嚣张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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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从我这个路人视角来复盘此人的“转折点”,

那么结合对方的态度来看,在恼羞之后的胡搅蛮缠,

恰恰是对方明知愤怒亏理,却要以愤怒为武器,强行占理的狡诈行经,

遗憾的是,大家心里都明白,

管的人明白,看的人明白,站着的人明白,

倒在地上的人更明白,

一群明白人,看着一个糊涂人胡闹

那么这样的下场,

不仅可想而知,

更是“命终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