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公安和检察院拦截外省某县民警远洋捕捞一事上了热搜,熟悉笔者的读者都知道,笔者是经常站在民警一边讲点好话的,但是这件事还能讲什么呢?
本着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的原则,不讨论这件事本身了。
这件事带起了南北方营商环境的讨论焦点问题,于是北方官和南方官的差异就又一次成为了网络讨论热点。
在双方讨论之余,也有一些过于激烈的看法,笔者作为北方体制内辞职跑到南方工作生活的人,相信对这件事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在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南方官和北方官的真正区别
谈这个问题之前,我先申明一个观点,我们的官员主流是好的,以下所讨论的都是少数情况。
南方官和北方官都可能贪也都可能不贪,都分成四类,以下我们指的能干,是指能发展经济,促进地区商业发展,让老百姓有钱赚。
清廉又能干的,完人不多见。
贪腐又能干的,这在很多年以前常见。
清廉又不干的,这就是所说的庸官。
贪腐又不干的,这就是极恶了。
第三种和第四种我们就不谈了,一个是完全负作用,另一个是完全挖坑,这两类只要碰到就算老百姓倒大霉。
此时有人就会问,第三类有什么负作用?他虽然不能干但是他是清官啊?给你简单解释一下吧,这样的虽然是清官但他的唯一目标就是平安保帽子,他会做什么事呢?
例如为了管辖地区饭店煤气罐不爆炸不出事,他一句话就会关了辖区内所有饭店,这种的所谓又清又庸的官,造成的伤害远比第二类的贪官更大。
下面提到的官仅指第二类。
南方官更倾向于被动收,他们认为合作共赢搞点钱,收钱就会认为自己是对方的合作伙伴,并不是对方的上级。
北方的官搞点好处他认为是应该的,有一种老爷思维,认为管辖对象应该上供,所以风格有巨大差异。
举个例子,同在南方和北方管理下的商人,如果商人都不送,南方官认为这是正常的,正常公事正常办,加急向好的事不办,如果收了钱,那就是正常事加速向好办。
北方官那就不同了,如果商人不送,那最可能的就是正常事拖延不办,如果送了,那就是正常事正常办,如果想加急向好,那得加钱。
差别其实就在这里,一个收了钱认为自己是股东,有责任为商业保驾护航,一个收了钱认为是应当的,应当给自己上供,没有责任去保驾护航,想保驾护航那得加钱。
为何存在差异?
这一点和地理条件密切相关,南方沿海,沿海货运便利,价格低廉,所以商业容易发达,百姓经商的多,而商人是最讲谈判商量互相让步的群体,也更具有合作共赢的理念。
所以千年下来自然就会影响官员思维,认为互相合作互相抬轿子大家都有的赚,所以南方官员和商人的关系更像是合作伙伴股东之间的关系。
而北方自古以来没啥港口,有了也冬天不好用,自古以来就是农耕平原,农业社会的思维就是零和思维,你赚了就是我赔了,时间久了官员也受这影响,不会有太多合作共赢的想法,所以在北方,官员和商人的关系更像是上下级食物链的关系。
国富论有专门论述这区别的章节,所以南北方官员的差别并非人本身上的差别,更多的差异是文化原因。
至于网民常说的“做官的没好人”我觉得这种话太激烈了,实际上在十八大以后,反腐力度非常大,腐败现象的确存在,但绝没有网民说的那么严重,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贪腐,是庸碌无能为保帽子乱作为,庸官之恶远甚于贪官!
网上经常有人提议,将南方官空降到北方去改变这种环境,在笔者看来,这其实是没什么作用的,因为光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没有办法改变整个地区官场和民间文化氛围的,他去了很快也得被改变,北方官去了南方,也是同理,真正需要改变的不仅仅是官场文化,还有数千年的民间文化。
因为人民群众中的大部分,真正痛恨的不是腐败,而是自己没机会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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