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迪庆一男子正当防卫砍伤潜入自家的小偷,小偷被判3个月可男子却被索赔19万”一事在网上引发关注,那么事情经过究竟是怎样呢?
12月3日,云南迪庆,男子因凌晨三点家里来了小偷,出于自卫拿了一把刀并将小偷砍伤。小偷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可男子却因导致小偷重伤二级被公安机关认定为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检察院最终免予刑事处罚。但小偷却还是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19万元。法院这样判!
据了解,余先生与妻子赵女士及女儿一家三口住在当地一个小乡村。女儿去读大学后,家里就剩夫妻俩住在一栋两层楼高的房子处。事发当天凌晨3时许,同村男子和某酒后回家时,因见余先生家二楼阳台处种植的兰花很好看,于是打开手机电筒功能上了二楼,准备偷几盆兰花拿到市场去卖掉。
可和某没想到的是,他的手机灯光无意中照入房间时,将赵女士惊醒。赵女士叫醒丈夫余先生后,余先生随即大喊了一声。和某得知行踪败露后,立即躲进了余先生女儿房间的床底下。余先生发现后,立即拿着一把长70厘米的长刀,并明确告知床底下的和某不要出来,否则就会用手上的长刀自卫。说罢,余先生让妻子报警。听到余先生说要报警后,和某决定赌一把,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并立即向房门跑去。
余先生见和某向自己冲了过来,以为对方要伤害自己,立即砍向和某。当时和某头部被砍了一刀、用手抵挡时也被砍了两刀。和某被砍后,还想从二楼跳下去逃跑。余先生怕出事,上前阻止并让妻子取来毛巾为和某止血。与此同时,余先生报警。和某被送医院抢救后,余先生垫付2.5万元医药费。并三次前往医院看望和某。案发后,检察院认定和某系入室盗窃未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和某拘役3个月,并处1千元罚金。
可余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因和某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公安机关认定其系防卫过当,并以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认为:虽然余先生的防卫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但基于和某入室盗窃在先,余先生事后第一时间施救并报警的事实,故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酌情决定对余先生免予刑事处罚。
案发后余先生不仅垫付了2.5万元医药费、还三次看望过和某,并想着再赔偿7.5万元给和某,了结此事,但和某及其家人认为,余先生想10万元解决,那不可能!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和某以民事侵权为由,将余先生告上法庭,索赔共计19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失费为10万元。
法院认为:和某实施盗窃行为在先,存在重大过错,可减轻余先生一方的责任。而且,检察院已认定余先生系防卫过当,故其只承担超出必要限度部分的责任。综上,法院判定余先生承担20%、赔偿医药费1.8万元的赔偿责任,至于和某主张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由于余先生已垫付了2.5万元医药费,但法院只判赔1.8万元。因此,和某告上法庭后就要还给余先生7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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