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青川县委批准,青川县纪委监委对青川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义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义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背离党的宗旨,故意刁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林地流转、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刘义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青川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义明开除党籍处分;由青川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蜀道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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