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创佳绩
今年是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司法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十周年,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推进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了50个国家赔偿审判、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100名成绩突出个人。其中,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上榜。
1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审判业务学习。
赔偿办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认真学习国家赔偿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典型案例,积极参加最高院业务培训,规范国家赔偿文书制作,利用座谈会、微信工作群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审判业务能力。2022年,行政庭和赔偿办联合党支部获得市中院“红旗党支部”荣誉。
2
聚焦司法审判主业,提高案件审理质效。
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要求,践行“如我在诉”“如我求偿”的理念,办好每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实行窗口立案、邮寄立案、网络立案并行,畅通国家赔偿申请渠道。严格执行质证程序规定,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及时召开赔偿委员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对自赔案件不推诿,对委赔案件不护短。对决定赔偿案件,提前评估舆情风险,制定应对预案。对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同级政法委请示汇报。对决定不予赔偿案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注重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促其服判息诉。近三年来,赔偿办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2件(自赔案件7件、委赔案件35件),决定赔偿4件(自赔案件1件、委赔案件3件),决定赔偿率9.5%,决定赔偿金额共290余万元;其中:已生效的赔偿金额60余万元,执行到位的赔偿金额50余万元,执行到位率86%。
3
树牢司法为民意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赔偿办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践行“当赔则赔”“应赔尽赔”审判理念,及时、全面、充分地救济当事人,发挥国家赔偿审判平冤理直、保障人权的职能作用,对决定不予赔偿且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做好司法救助和帮扶工作。
图文:行政庭
编辑:丁俐
审核:王洪
终审:田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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