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浦江的张大姐反映,她给儿子女儿各买了一份保险,10年交了23万多。保险营销员告诉她,交满10年就能取,最近她发现,保险期长达73年。
这样的新闻看到过很多。
感觉有些保险的操作,就是耍流氓。
设置种种文字游戏陷阱,坑蒙拐骗,反正无所不用其极,真是太可恨了。
骂完保险公司之后,还是要客观想一下,投保者就没有责任吗?
我觉得,投保者也有一定责任。
最起码有两个方面。
第一,投保者多少有点贪便宜心理,不然也不会买保险对不对?
第二,你倒是看清楚保单里的条款内容啊,没有搞清楚就投保了,那能全怪人家吗?
总之,现在的关键是怎么善后,怎么解决。
建议保险公司少一点忽悠,投保者多一点心眼儿。否则,这样的事儿还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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