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至1月16日(星期四)上午在石家庄召开,正式会期3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来源:廊坊人大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