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开发商给不起工程款,用房子抵押的事件。
那你听说过,老板不发公司给消费卡的事件吗?
临近年末,各种讨薪要债的新闻层出不穷,这次老板学聪明了,发不起工资,就发消费卡。
早在2023年6月,《都市报道》就曾报道过此事。有消费者称工程款被抵换成96万元的购物卡,在刷卡消费时处处受限。
老板发购物卡就算了,结果金额高达几十万却用不了。
让我们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近日,在新田 360 广场郑州国贸店,出现了一幅令人瞩目的场景。在一家店门口,聚集了一群等待刷卡的消费者,他们的情绪显得颇为激动。
这些消费者们紧皱着眉头,脸上写满了焦躁与不耐烦。他们不停地来回踱步,时而向店内张望,时而又看向自己手中的物品,嘴里还不停地嚷嚷着。
其中几位身材高大的男士,声音尤为响亮,他挥舞着手臂,对店员指手画脚,大声抱怨道:“不给消费对吧!” 旁边一位女士也附和着,满脸的不悦:“就是啊,凭什么!” 还有一位年轻的小伙子,不停地看表,神色焦急,嘴里嘟囔着:“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办呢,能不能快点!”
有位知情人张女士向记者反应:单位没有给工资,给的是卡,金额达到几十万元,但是购物卡却用不了。
为什么用不了呢?因为受到各种限制。
12月2日,该商场一工作人员称,目前这个卡消费时确实有限制。
限制一:使用时间在每个月的1号。
限制二:每次消费总额控制在一定金额内,一次不能超过300元。
限制三:每个月消费的商店有限制,都是谈好的合作商家,具体的商家名单每个月1日会公布在一楼服务台区域。
限制四:网上没有,要当天过来看。
限制五:如果一个人刷了过多额度,可能会影响其他人消费,建议大家每个月1日过来慢慢消费。
各种条条款款限制着大家的消费,要知道有的员工的消费卡金额高达几十万,这么多钱,要用到猴年马月才能用完啊!
我想拿着几十万购物卡的员工,第一次有钱这么难花的想法吧!
目前还不知道这到底是哪家老板想出来的点子,这般压榨员工真是可恨至极。
不过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大家解答疑惑:
01.企业涉嫌违法
企业若以购物卡等非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已经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02.同时商场也涉嫌违法
购物卡属于法律上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
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包括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若上述商场没有遵循规定,没有公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相关信息,限额度限门店限时间属于设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涉嫌违法。
简而言之就是商场不能限制购物卡的消费时间、消费额度,以及消费条件等。
大家遇到类似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作为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整个事件的经过,以及处理方法。
最后来说说此事,作为公司的老板,应该是想方设法为员工谋福利,而不是想尽办法变着法子压榨员工,这样的企业长久不了,迟早会倒闭。
各大企业的老板,应该向胖东来的老板学习,想尽办法给员工谋福利,把员工当成家人、朋友,时时刻刻为员工考虑。
只有员工把公司当做家了后,才会处处为公司着想,企业才会越来越好,经久不衰。
大家觉得呢?你们遇到过发工资变成了购物卡的事件吗?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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