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龚秋烨 胡倩倩 记者 张晓培)近日,徐州睢宁的刘某、刘某某因纠纷问题,在168人的微信群内疯狂对骂了十几分钟,言语粗俗不堪、影响恶劣,最终双双进了派出所。

辖区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及时固定证据,两人对其在微信群内公然互相辱骂对方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罚款200元。

警方称,有些人觉得在社交平台发发牢骚或骂骂人没有什么大不了,事实并非如此。近期睢宁有多人因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或予以罚款。

魏某某为泄私愤,在魏某的短视频下方发布多条评论,对其进行公然侮辱、贬损其人格。魏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因其半年内曾受过管理处罚,从重处罚,依法对魏某某行政拘留5日。

滕某在一微信群(群成员280人)内使用“属实是个**”“你就是个**”等文字公然侮辱他人。滕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违法,依法予以罚款500元。

李某某在微信发布“超级大**”等文字公然侮辱朱某,2024年10月在朱某经营的店铺内,公然对朱某实施言语侮辱。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违法,依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文明上网,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