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2月3日,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在《中国电力报》发表署名文章,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全文三千多字,其中“垄断”二字被四次提及,“省间壁垒”、“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均被提及两次,文章对于打破既有利益格局的迫切之情呼之欲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宋局长系电监系统出身,此前曾任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因此文章更多从市场监管角度直面问题。文章指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实现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但是“电力资源的配置还受到行业垄断和省间壁垒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宋局长提出,电力市场监管应“研究健全电力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制度,加强与反垄断、国资等部门工作协同,防止利用自然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并“持续纠治地方保护、省间壁垒、市场分割等行为。”

此前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总结了六大挑战,包括:多层次市场协同运行亟待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功能和交易品种有待进一步丰富、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入市的政策机制仍需完善、提升系统充裕性和灵活调节能力的市场机制需要创新、电力零售市场亟待加快规范建设以及电力市场风险防范机制和监管体系亟家待健全。事实上,归结到根本,仍主要是既得利益造成的壁垒问题。

由于既得利益盘根错节,因此“电力市场”早已偏离了本初的属性,纠缠了各省的经济发展、产业招商、税收、就业甚至政绩等诸多利益,使市场无法回归交易,电能无法回归商品。

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完备的情况下,应以全国统一的价格信号为引导,一方面可以吸引新能源等更大规模、更多元的市场主体入市,实现多层次市场协同,自发产生更多的交易品种和功能;另一方面可以自动筛选出价意愿更强的用户,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从而提升整体的社会财富和福利。

但地方政府必然倾向于从当地和局部利益考虑问题,可能以各种理由阻碍电能的自由交易。例如,资源丰富、电价低的西部省份会希望以低价绿电为卖点吸引产业入驻,而并不愿意将电能直接送往出价更高的外省。相反,电价高的省份可能更希望使用本省发电企业发的电,虽然发电成本较高,但税收和GDP可留在本地。

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整体社会福利的角度看,自然应该打破既得利益壁垒,使电能在价格的引导下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但同时也应认识到,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将导致原有利益格局的变化,有可能导致部分地区、部分群体短期的利益受损。例如,随着西部省份的绿电泊泊流向经济更发达、电价更高的东部,无疑可能重演当年西部人财物“孔雀东南飞”的历史一幕

因此,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顺利实施,无疑需要严格的市场监管与对地方垄断和利益壁垒的坚决破除,使市场回归交易,电能回归商品。但具体实施中,也应考虑通过转移支付或其他措施实现区域的协同发展,从而减少利益壁垒的阻碍,更加彻底有效地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