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监委12月4日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汕头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林锐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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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锐武(资料图)

经查,林锐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征地建厂、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锐武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锐武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林锐武,男,汉族,1967年8月生,省委党校大学,中共党员。

他曾任汕头市澄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莲花山钨矿尾矿库安全与莲矿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总指挥,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2019年12月任汕头市金平区委书记,2021年11月任汕头市委常委,2022年1月任汕头市副市长。

2024年9月消息,林锐武被查。

来源|观八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