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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买保险的“健康告知”是一场考试, 那么这个考试有什么方法和技巧?

核保师今天和大家一起详细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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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掌握两大原则

第一个大原则《保险法》第16条规定:

保险公司提出相关询问的,应该告知, 不告知的

轻责:不理赔+退费+解除合同,

重则:不理赔+不退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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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第二个大原则《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6条:

对于告知的义务仅限于询问的范围:

也就说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

根据这两大原则,我总结了七个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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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1、带有时间范围的健康问询

比如“过去1、2年内……”超过这个时间的就不需要告知

在时间范围内且匹配对应字条的就要告知。

这个时间的限定越短,对我们越有利;反之越长越不利,最长的有问询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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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2、限定的检查范围:

比如“血液/尿液/心电图/内窥镜/病理/影像检查”等等健康问询

属于这些相关的内容的检查就要告知,不属于的检查就不用告知。

举例:碳13的呼吸测试、视力检测、基因检测 等 就不需要告知,

但任何抽血项目、有影像学的检查、置入体内的镜检都需要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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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3、明确问询的疾病:

此类问询项目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曾经罹患过,即便治愈了也要告知的。

但是,我们普通人没有医疗知识,该如何判断呢?

切记,切记,保险是一份合同,自己不要网上乱查下诊断;我们应该以保险公司的字眼为准,切勿自我判断;一切以医生的病例或检查记录为准,对号入座。

比如:我有个客户只是糖化血红蛋白轻微异常,她就断定自己是糖尿病;有点关节炎,她就断定自己有类风湿性关节。

不懂判断的、不想自己 麻烦的

可以把健康告知风险转移给自己的经纪人

经纪人教的健康告知方法是要对其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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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4、限定的症状情况:

这一条是比较难判断的,也是比较好判断的,主要看人的决策。

关键点是看是否有医生的诊断和记录,

有记录的统统告知,没记录的视情况而定

比如:偶尔一次的“晕厥”是不需要告知的,可能低血糖、体质差也会这样;但有病例记录的不行,一定要告知。

比如:发烧高热惊厥,偶尔一次不需要告知,但是有病例记录一定要告知。

判断标准是:看是不是“一过性的症状”、还是“持续性”的症状。

实在搞不懂不懂判断的,还是把问题抛给建议转移给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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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5、职业工种判断:

在我国一共把工作的职业分为6个大类,其中1-3类职业投保没有影响,4-6类职业投保影响逐渐增大;

特别是4类职业属于中间带,

有些保险产品列为“高危”是拒保的,

有些保险产品对4类职业也是开放的。

具体属于哪一类,查看保险产品对应的职业表

一般来说,坐办公室的、不在户外乱跑的、危险性小的工作大概率都属1-3类

4-6类职业比如有工地里上班、警察、消防员、大货车司机等等

如果同时有两份职业的人,以职业等级高的那份职业告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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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6、保险的经历:

不同的保险产品,询问的保险经历大相径庭;不过一定要如实告知保险经历,这些保险公司可都是能立即查到的。

值得注意的是,智能核保后被拒保、除外、加费后,并没有真正投保

都不需要告知的,因为智能核保是没有痕迹的

还有一些 公司的人工核保,就算条件承保或拒保,也是不会留有痕迹的,也可以提前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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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7、概括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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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6条中说到:概括性条款法院不予以支持

比如上图所示,这种没有明确问询内容的、兜底性质的概括性条款,可以不予理会不用回答

但是下图所示,这种有明确某个名词,如“违禁药物”类似的概括条款,需要明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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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掌握这些小技巧外,再结合四种不同健康告知方式,

可以最大程度的获得最有利的核保结果,

特别是 那些健康因素有些异常的宝子们。

关于保险,还有什么问题?

咱们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