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河报】;
据河南法院消息,近日,法院处理了一起父亲留给未成年孩子遗产被亲属花光的案件。
三原告均系未成年人,2018年8月,三原告父亲意外死亡,死者亲属就112万元赔偿款分配达成协议,约定死者父母(三原告爷爷奶奶)获赔20万元,死者配偶李某某(三原告母亲)获赔20万元,死者子女(三原告)共获赔72万元,该72万元由爷爷奶奶负责保管,待三个孩子成年后归三个孩子所有。如爷爷奶奶的身体出现其他原因,该款由大伯代为保管。
后三原告的爷爷和大伯相继去世,该银行卡由奶奶张某某交由二伯宋某某及妻子厉某某保管,宋某某和厉某某获取了银行卡密码,自2019年6月至2021年11月,二人将该银行卡内72万元全部支用完毕拒不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72万元赔偿款为三原告所有,在宋某某、厉某某二人保管银行卡期间,多次现支或消费72万元,属不当得利,故对三原告要求二人返还72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根据协议约定,案涉银行卡应由三个孩子奶奶张某某持有,其应承担对案涉银行卡保管不利的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宋某某、厉某某、张某某返还三原告72万元赔偿款。
来源:通许县法院、江南都市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