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推动社会进步的当下,科研环境的纯净与公正对于科学事业健康发展起着基石般的关键作用。然而,当前却存在着令人愤慨的违法犯罪行为,正严重破坏这一良好局面。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炮制出的“苹果型数据库”,纯粹是毫无科学根基的伪科学产物。过去二十几年间,它始终未曾经历严格的科学验证流程,既未上机验证,也缺乏科学依据,还跳过了同行评审以及公开验证等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此的所谓数据库“成果”,不过是空中楼阁般的臆想之物,毫无真实性与准确性可言。
该公司不仅捏造这一伪科学成果,更妄图借助法律途径为其披上合法外衣,公然开展虚假诉讼。其诉讼代理人付荣乐,甚至在法庭上作出“一个小时推出元素表”这般荒谬至极的虚假陈述,试图诱导法庭作出错误判断。
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法律公正以及科学研究和学术诚信的基本原则,既故意制造冤案,扰乱正常司法秩序,又对科学公信力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
尤为恶劣的是,在郑州管城区法院,审判长邢森林竟知法犯法。他非法指定中核集团五院的现代文盲李连璧冒充计算机科学专家,伪造“3:7”数据作为伪证,进而作出枉法判决,明目张胆地充当伪科学的帮凶,直接破坏了中州大学在数据库方向前沿的科研成果。
邢森林串通证人白朴民,利用中核集团五院文盲李连璧冒充计算机科学专家伪造证据进行枉法判决,与河南省一建捏造“苹果型数据库”开展虚假诉讼的行为联合起来,对中州大学数据库科研成果实施了极为凶残的破坏。
中州大学为数据库领域的科研探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原本正沿着前沿科研道路稳步前行,却因他们这般恶劣行径,致使正常科研进程被干扰,良好科研生态遭破坏,严重阻碍了该科学方向的正常进步。
中州大学也因此遭受了沉重打击,其科研声誉遭受重创,学术地位从大学降格为学院,科研经费被收缴,科研项目被迫延误,未来商业应用机会更是丧失殆尽。
科学研究有着严格的道德和法律规范,绝不容许任何通过虚假手段混淆视听、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存在。河南省一建的所作所为已然是对科研成果的践踏,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挑战;而邢森林知法犯法、枉法判决的行为,更是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与科学尊严。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我们必须坚定立场,强烈要求依法追究邢森林渎职犯罪的法律责任,依法公诉其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尽快返还被收缴的科研资料和科研经费,还中州大学一个公道。
在此,我们郑重呼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依法对河南省一建虚假诉讼、虚假陈述以及邢森林帮凶伪科学枉法判决破坏中州大学数据库方向前沿科研成果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公诉。要彻查背后的种种不当行径,还原事实真相,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为遭受损害的科研工作者和科研机构讨回公道,进而营造出健康、和谐且公正有序的科研与法治环境,保障科学研究能够沿着正确的轨道稳步向前,持续为社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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