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对无人机等“低慢小”
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惠来公通[2024]2号
为加强惠来县“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禅宗六祖文化节”及“奋进百千万 携手新征程”惠来高质量发展文艺晚会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区域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严密防范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对各类活动的干扰破坏活动,切实维护我县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县公安局决定临时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在以惠来县惠城镇永福禅寺及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两个地点为中心,半径1公里的范围内升降和飞行航拍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飞行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
二、禁止飞行时间及区域
(一)2024年12月10日(农历十一月初十)6:00至15:00禁止飞行;
禁飞区域:以惠来县惠城镇永福禅寺为中心,半径1公里的范围内。
(二)2024年12月10日(农历十一月初十)18:00至22:00禁止飞行;
禁飞区域:以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为中心,半径1公里的范围内。
三、实施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得擅自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因医疗、体育、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惠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663-6681464)备案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四、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空中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违法飞行活动。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惠来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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