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证监会坚持“长牙带刺”的执法态度,对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尤其是在违规炒股方面。
12月4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告,内容指向了一名银河证券员工,事由同样涉及违规炒股。
违规炒股被罚5万元
据悉,谢某旺于2015年8月21日至调查时,在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番禺万博一路证券营业部工作,属于证券从业人员。
期间,谢某旺控制、决策、使用“梁某丽”银河证券账户,2018年8月7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买卖股票,2020年7月2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买卖可转债,累计买入金额1886.18万元,卖出金额1869.17万元,亏损19.67万元。
谢某旺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为此,广东证监局责令谢某旺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和可转债,并处以5万元罚款。
证监会严打违规炒股行为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是《证券法》的基本要求。近年来,证监会严厉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2019年至2023年,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对139人作出行政处罚。
步入2024年以后,证监会对于从业人员的违法炒股打击进一步加强。在2024年2月以及2024年9月,证监会曾进行过2次较为大规模的密集处罚,处罚对象的违规事由主要正是违规炒股。
在这两次大规模行政处罚之外,监管系统也曾零散式对多家券商的员工进行行政处罚。
2024年4月,平安证券天津分公司财富经理边某元在职期间利用自有资金及他人资金,控制使用他人平安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合计交易金额3.2亿元、亏损474.05万元,被天津证监局处以10万元罚款。
2024年8月,华泰证券从业人员孙某使用“姚某华”证券账户买卖股票, 实现盈利289.65万元,因此被没收289.65万元, 并处以290万元的罚款。
采写:南都·湾财社 记者 吴鸿森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