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师酒后咬伤学生耳朵被行拘10日”一事在网上引发关注,那么事情经过究竟是怎样呢?

12月5日,有媒体报道,重庆沙坪坝,某学校男老师在餐厅与朋友吃饭喝酒后,咬伤学校高二学生被公安机关处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目前,教育局也发布通报称,已经根据程序撤销涉事老师的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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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42岁男子何某是当地某学校的老师,而且,还是学校高二年级老师的组长。12月1日1时许,何某与朋友在一家烧烤店吃烧烤喝酒。当时何某工作学校高二年级男学生吴某,与4名朋友也在此处聚餐庆祝自己17周岁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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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何某当时认出吴某是他的学生,于是走到吴某餐桌前,向餐桌上的食物及一人身上吐口水。吴某等人当时非常生气,可因何某同行人员及时上前赔礼道歉,吴某等人也觉得何某是喝多了,就没再计较。可何某之后去上厕所时,却突然扇了吴某一巴掌,吴某被打后立即推开何某。之后,双方发生冲突,何某咬伤吴某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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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后,公安机关认定属于轻微伤。目前,公安机关发布通报称,已经对打人的老师何某处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当地教育局认为,何某品行不良、故意伤害学生,影响恶劣,故决定对其作出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的处理。

对此有网友认为,吴某是未成年人,应当要对何某处15日拘留。那么公安机关对何某,到底是从轻还是从重处罚了呢?有网友质疑称,既然教育局已经撤销何某的教师资格证,那他就不是人民教师了,为什么只调离岗位,还不开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