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无照经营,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许可进行经营的一种行为。有关部门为了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维持好市场秩序,对于无照经营的经营者会进行罚款处理。
不过,由于有些群众不了解相关政策,因此,他们在生活困难时仍然会采用无照经营的方式进行经营呢!但一旦他们被有关部门查获,有关部门便会对他们进行处罚。
这不,12月5日,一则“女摊贩无钱交罚款,无奈之下,四处借钱”的消息在网络上流传。
那么,这则消息说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接下来,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件事情。
事件
12月5日,网传的一段视频显示:
一名女摊贩向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求情道,“处罚30元行不行?30元我可以找人借一下。”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说,“30元可以借,50元就不能借了吗?” “我真的很困难,少罚一点……”女子无奈道;对此,该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说,“这样的话,你明天来我们中队处理。”
那么,怎么会有这么一段视频呢?
某报记者调查后发现:12月4日晚6时许,在宁波市的宁波大学南门附近的风华路上,有七八名摊贩正在摆摊。突然,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而当一些动作快的摊贩看到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后便立马跑掉了,而没有跑掉的一位中年女子却被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拔掉了车钥匙。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要求对女子进行罚款时,便出现了视频中对话的一幕。
那么,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对女子进行罚款呢?
某报记者采访后发现:2024年12月4日晚6时27分,女子荣某在文萃新村口无照经营摆摊,基于宁波市的相关规定,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对女子荣某进行处罚。由于女子荣某无钱缴纳50元罚款,因此,她的煤气罐被暂扣。
那么,难道女子荣某连50元的罚款都拿不出来吗?
一位知情人士说出了荣某的情况:
女子荣某,今年51岁,离异。她有一个儿子,在广东欠有不少外债,顾及不了荣某的生活。
荣某平时租住在宁波市的一间出租屋内,靠摆摊为生。一个多月前,荣某在骑电动车时不慎摔倒,从而导致她的腿部骨折,而为了治疗腿部骨折,花了不少钱。
按照道理来说,荣某的腿还没恢复好,还需要休息一段时间,是不能够出摊的。但她已经欠下了房租,连吃饭钱都没有了。无奈之下,只能勉强出摊。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抓住她时,要她缴纳50元罚款,但她声称还需要借钱缴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不信,便翻看了她的手机,可谁知,手机里仅有三十多元,不足以缴纳50元的罚款。由于荣某当时没有借到20元,凑不够罚款,因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只好将她的煤气罐拉走了。
这位知情人士说:“我也是一名摊贩,经常和被罚款的荣某在一起摆摊。每次被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抓住后,就需要现场交100元罚款,如果不交,他们就把东西拉走,第二天去城管局得交三五百元。”
这位知情人士接着说:“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摆摊呢?我知道荣某的难处,还是我借给了荣某50元,让她去城管局交罚款。”
12月5日下午,某报记者采访了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孔浦中队,有工作人员称,此一事件,正在调查处理。在平时执法的过程中,如遇到情况困难者,他们会适当酌情处理的。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
网友春天的故事:女子荣某的真实状况令人泪目啊!希望荣某能够免于处罚。毕竟,她的生活太困难了啊!
网友你来我往:女子荣某比那些心安理得拿政府补贴和救济的人要高尚太多,尽管她已经食不果腹了,但她仍自食其力;尽管她旧伤还未愈,但她也要坚强的站立着做人。希望女子荣某的状况,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
执法需要温情。温情执法是这个时代的呼唤。尽管女子荣某属于违规经营,但她也是迫于无奈啊!基于此,希望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能够理解荣某的困难,对她进行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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