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效能,支撑城市能级跨越提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近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本轮《青岛总规》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是青岛历史上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青岛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纲领,是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坚持战略引领。立足青岛资源禀赋,深化实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海洋强国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确定城市性质为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其中,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突出青岛在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强化青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作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彰显了青岛的历史文化积淀,要求青岛传承历史文脉,推进历史城区更新复兴,擦亮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现代海洋城市体现了国家赋予青岛经略海洋、打造国内重要现代海洋产业高地和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的战略使命。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是青岛在上版总规国际性港口城市定位基础上的重要突破和跃升,为城市进一步增强枢纽门户功能、联通全国、链接全球创造了重大机遇。
同时,规划明确了“北方先进制造业基地、北方对外开放门户、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的核心功能定位,支持青岛持续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壮大新兴产业,聚焦未来产业,推动产城创融合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发挥青岛在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双节点作用,提高我国北方地区整体的对外开放能力和国际交往水平;依托青岛丰富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完善旅游休闲、旅游度假功能,打造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
坚持底线约束。《青岛总规》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划定并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明确耕地保有量634.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568.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70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2027.69平方千米,作为全市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明确到2025年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1.68%,科学落实国土造林绿化空间,确保林地保有量稳中有增。
坚持内涵集约。基于青岛市自然地理格局、人口经济分布和城镇化阶段等特征,健全完善了“中心城区-副中心城市-节点城市-新市镇-一般镇”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不断增强环胶州湾城镇密集区的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打造蓝谷海洋科学城和董家口港城,高标准推进南村、姜山等新市镇建设,构筑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城镇空间发展新格局。同时,预留不低于105平方千米的战略留白用地,为重大战略、重大事件、重大平台、重大设施落地提供空间承载。推进产城融合,划定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550平方千米,稳定工业用地总量,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公平共享、弹性包容、分级配置、适度超前的原则,以管理服务人口为基础,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福利、商业设施,构建都市、城镇和社区三级生活圈,满足市民高质量生活要求。结合人口和产业空间分布,优化居住用地布局,新增保障性住房优先在轨道站点、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节点周边选址,促进职住平衡。构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为主体,口袋公园为补充的多层次公园体系,到2035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休闲游憩空间达到人均15平方米,实现“三分钟见绿、五分钟见园”。
“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在新一轮《青岛总规》的指引下,青岛城市规模能级将不断提升,城市空间布局将不断优化,城市文化魅力将不断彰显。不久的将来,美丽的黄海之畔将崛起一座更具吸引力、更具影响力、更具竞争力的国际化海湾大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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