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12月5日头版
“孩子,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你不必活成别人期待的样子,但你一定要长成自己喜欢的模样。”这是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法官李萍秀写给小来的寄语。
2023年,这名16岁的少年因实施多起盗窃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庭审当日,孩子的父母以在外地打工无法请假为由拒绝出席。
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李萍秀一直牵挂着孩子,时刻给他写信,鼓励他好好接受改造,未来还有无限可能。
今年11月,小来找到工作,顺利进入社会。在信里,他郑重地对李萍秀说了声“谢谢”。
“如何在涉未成年人审判中更好地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这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为长久的命题,也是更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适说。
少年审判,不止于审判。回望过去,近代维新先驱梁启超一句“少年强则国强”励志百年;现如今,启超故里,江门法院在少年审判这条路上,同样先行先试、孜孜求索,以法之名护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审理”与“治理”并重
“赵法官好!”时隔两年再次见到新会区人民法院法官赵淑云时,小兰一扫此前的“不屑一顾”,竟主动打起了招呼。
2021年,17岁的小兰因结交社会不良青年、对另一名未成年人实施欺凌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拥有多年少审工作经验的赵淑云发现,小兰父母常年忙于工作,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监护,导致孩子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判决作出后,新会区法院向小兰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令》,指出其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责令纠正监护行为,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责任。
经过一年的帮扶教育,小兰从脚不着家的青少年,变成体恤父母的好孩子。
“不久前,小兰已经找到满意的工作,一改以前做事冲动不计后果的坏习惯,在待人接物上也更有分寸,与父母的关系明显改善。”在回访中,小兰妈妈跟赵淑云分享。
这是江门法院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教育令》,也是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以司法手段对“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的行为给予纠偏,标志着少年审判工作从“审理”向“治理”迈进。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2022年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
截至2024年9月,全市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等349份,一批批孩子在法律庇护下向阳前行。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单靠法院和家庭,还远远不够。”江门中院副院长陈文军说,“要推动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织密未成年人的‘保护网’。”
近年来,江门中院不断探索跨部门协调联动,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持续打造立体化的司法保护大格局——
联合市公安局等11个部门出台全省首份《涉未成年人案(事)件服务专区工作指引》,健全多方协作的未成年人救护体系;
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开展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工作的指引(试行)》,从证据收集、权利告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情形和范围、人身损害赔偿金数额确定等方面统一司法尺度;
联合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落实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教职员工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江门是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当社会治理机制逐渐完善,保护联合体牵手形成,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便有了更为坚实的屏障。
“司法救助没有终点”
“小智终于上幼儿园了!”这个消息让开平法院的法官高万丽欣慰不已。
2020年底,年仅一岁的小智经历了一场令人揪心的意外。当时,小智的父母正推着餐车在村里卖早餐,刚学会走路的小智对一切充满了好奇,一步一步走到五米开外的空地,旁边是一栋在建的房屋,小智不慎摔倒,双手扑进一个矮砖搭建的临时石灰池里,造成特重度烧伤至十指截肢。
事故发生后,小智父母起诉了侵权人。然而,被告方名下没有足够财产可供执行,面对巨额的费用缺口,无助的小智母亲向开平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
如何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帮助小智一家走出困境?这成为高万丽办理此案的首要问题。
身体残疾、年龄较小、需要救助且数额较大……在对小智的治疗情况、家庭生活状况进行审查后,高万丽发现孩子的情况符合三级联合救助的情形,遂向江门中院提请联合救助,并呈报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年春节前夕,12万元司法救助款送到了小智母亲手里。
司法救助告一段落,但法官的心却并未就此放下。小智的后续治疗、生活成长还得有长期保障。
在与小智父母沟通后,高万丽和江门中院司法救助办法官陈敏婷决定多想一层、多进一步,积极与当地民政局、妇联、残联、慈善会、女企业家协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联系,共商多元化救助措施。
一场爱心接力就此展开——民政部门协助小智办理了大病医疗补助,两级妇联、女企业家协会发动社会力量筹集爱心捐款1.7万元;两级慈善会为小智资助7000元;开平市残联为小智申请义肢安装医疗补贴,办理了每月280元终身发放的重残补助……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小智一家走出了困顿,小智终于能像正常孩子一样,踏入幼儿园,开启了新的人生。
“司法救助没有终点。”陈敏婷说,法官们将持续关注小智的生活、学习情况,适时会同妇联工作人员一起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融入社会、健康成长。
近年来,江门法院创新探索“三级联动﹢立体帮扶”多元救助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向衔接,实现“一次救助、终身关怀”。该机制运行以来,江门法院共救助未成年人37人,发放救助金70余万元,联合行政部门和社会组织制定实施多元化救助方案,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重拾生活的希望。
“我是法官的学生”
“有陌生人在社交媒体上加你为好友,要怎么做呢?”江门中院法官叶毅贞一提问,校车上的孩子们马上举起了手抢答。
去年儿童节,一辆特别的“法治校车”停靠在江门白沙车站,几名小学生背着书包,踏上校车。
这是江门中院推出的法治校车普法活动。校车全程共8站,车上的40名孩子年龄从幼儿园到初中不等。以校车为载体,法官利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小故事,给孩子们带去网络信息安全、身体安全、预防校园欺凌等知识,引导他们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抵制不良诱惑。
校车抵达学校时,孩子们行囊满满,书包“装”上了更多法治知识。
“通过普法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明白法律的底线、知晓权利的边界、认识潜在的风险,当他们面临选择时,便能自觉用法律的尺子来衡量,避免走向错误的道路。”在叶毅贞看来,预防性的保护措施,比事后的补救要有效得多。
近年来,江门法院着力构建法校共育、多方共享的普法模式,积极与学校等教育部门开展合作,以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承担起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使命——
江门中院举办“湾区少年与法同行”活动,来自港澳的学生们走进法院,“沉浸式”体验内地法治建设成果;江海区人民法院联合市第一实验学校建立校园法官工作站,开展法治教育课、指导学校正确处理校园欺凌等事件;新会区法院推出“少审爱立方”项目,定期举办启超家风亲子学堂,倡导孩子们争当爱国遵法的好少年;鹤山市人民法院打造“平安同心”普法品牌,让妇女儿童保护工作走进基层、落到一线……
这些形式丰富的普法活动,在侨都大地频繁上演,春风化雨般守护着孩子们的成长。
“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也是我们保护自己的武器。”在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黄银平有一件印象深刻的事儿。
她的课上,有个孩子听得特别认真。孩子后来不幸遇到侵害,但令人欣慰的是,她第一时间报了警,沉着冷静远超同龄人。
“我是法官的学生,我知道该怎么做。”这名11岁的孩子说,法官当初讲授的知识点就是她后来保护自己的“救生圈”。
普法之责,重担在肩。目前,江门法院共有58名法官和法官助理在81所学校中担任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及模拟法庭等活动超过1135次。
每一个问题、每一个回答、每一次互动,都在孩子们的心里筑起一道道抵御风险的屏障,让孩子们在法治的庇护下健康成长。
在侨胞留守儿童聚集的村落,江门法院还建立了法官工作室、回访帮教联系点和女法官法律维权工作站,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贴近和个性化的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这些温馨的心灵驿站,如同灯塔一般,为孩子们指明前行的方向。
处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近年来,江门法院交出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等答卷。
“做好孩子的工作永无止境。”江门法院步履不停,构建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体系,让惩治有态度、救助有温度、预防有力度,做与时俱进的成长守护者。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排版:李衡昌
编辑:古慧琳
审校: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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