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
好!满足他
自渠县法院“执行110”启动以来,始终坚持快速反应机制,以高效出警、持续追踪的雷霆手段,从严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努力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交付给胜诉当事人。
案例一:跨省出警 夜拘老赖
“法官,我在涪陵把廖某某找到了,你们快点来!”
2024年11月28日15时28分,渠县法院“执行110”接到警情。申请执行人张某经蹲守发现了被执行人行踪,执行干警和备勤法警火速组成异地执行小组迅速,驱车跨省前往重庆涪陵,成功在被执行人出租屋内将其控制、拘传回渠县法院,并于22时14分送入拘留所。
这是一起借款纠纷执行案,被执行人廖某某应履行60000元还款义务。立案执行后,廖某某以在外地居住生活为借口,拒绝如实报告财产,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渠县法院多次对其传唤,均置之不理。甚至在涪陵被张某找到后,还叫嚣“就是不得还,你去喊警察来抓我啊”。
万万没想到,神兵天降般的渠县法院干警在3个小时内就满足了他的“请求”。此次跨省抓“老赖”,驱车往返500余公里,从接警到送入拘留所总计用时约7小时,以雷霆手段抓获“老赖”,成功对其拘留。
案例二:闪电直击 强力震慑
“喂!渠县法院110吗,我在渠县村里把胡某某看到了!”
2024年11月19日7时,申请执行人唐某某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某的行踪,拨打了渠县法院“执行110”热线,请求尽快出警。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执行110法警与承办法官立刻动身,第一时间赶到蹲守地点,成功将被执行人胡某某拘传回法院。
9时,胡某某称其女友回家拿银行卡;12时,胡某某称正在银行排队取款;15时,胡某某称银行卡是二类卡取款不能超过5000元,要回家拿存款单……
在编造多个借口之后,直到17时,执行法官还是没等到人来付款,便决定将胡某某送检拘留。
在走进拘留所大门的那一刻,胡某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再次联系家人,电话中再三嘱咐一定要尽快付款。
19时,胡某某家人代为履行了12000元的给付义务,遂法院提前解除了对胡某某的拘留措施。
拟稿:宋涛 陈以海
编辑:马豪沅
审核:陈洁
审定: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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