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多个交叉信源向“法度Law”确认:黑龙江省绥化市下辖的“县级市”海伦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某某,日前因嫖娼被公安机关拘留。

资料显示,杨某某,黑龙江省绥棱县人,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律本科学历,现任海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图为黑龙江省绥化市下辖的“县级市”海伦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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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黑龙江省绥化市下辖的“县级市”海伦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某某

“法度law”检索发现,在两天前,海伦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12·4”宪法宣传日系列主题活动上,杨某某还带领检察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多位知情人士向“法度law”透露,杨某某涉嫖娼被拘是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嫖娼案中的意外发现。

信源称,黑龙江省绥化市下辖某县一名洗浴中心老板,曾开设了一家经营色情洗浴场所,同时该老板还被指涉黑。在被公安打击后,该老板又转移到海伦重开门店,并继续从事介绍他人卖淫。

在被当地老百姓举报后,黑龙江省一位领导遂做出批示,后此案被指定到黑河市公安局侦办。

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从该老板私设的监控视频中发现了杨某某涉嫌嫖娼的录像。

消息称,该检察长于日前被公安机关拘留12天。杨某某被抓的消息亦得到绥化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的确认,据他透露,日前绥化市检察院内部已经通报了此事,涉及罪名除了嫖娼外,还可能包括参与经营组织容留卖淫。

另有信源称,涉案洗浴中心,杨姓检察长自己亦有参股。

发稿件前,“法度Law”分别与绥化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秀华以及海伦市委宣传部门取得联系,但王秀华的电话一直未能打通。

海伦市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部里不掌握这个情况,建议直接向检察院联系求证。

而海伦市委副书记陆洪艳对此消息的真实性未做出直接回应,不过她在电话中表示,消息属实不属实得等法院判,她说了也不算。

延伸阅读

上海一警察被前妻举报多次猥亵继女 还在外面"养女人"

“我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跑到李XX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8月12日,李女士向纵览新闻(报料微信:ZLXWBL2023)反映,她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两人是一对再婚夫妇。上述话语是前夫刘某涛在猥亵继女,也就是她的亲生女儿梅子(化名)被发现后为她写的一个承诺书中的内容,当时梅子差一个多月才满15周岁。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刘某涛并未就此罢手,此后又多次猥亵梅子。2021年10月,李女士与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2024年1月19日,梅子在李女士陪同下向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报警,举报刘某涛多次猥亵自己。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报被猥亵一案决定立案。目前,该案已经移交到检方。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该单位已对刘某涛宣布停止其一切职务,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等待法院判决后将会进行处理。

李女士是浙江人,1996年左右来到上海打拼,2008年和第一任丈夫离婚后她与同样离婚的刘某涛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2009年同居,2011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李女士称,刘某涛是1975年出生,湖北人。刚认识刘某涛时,李女士对他印象非常不错,称刘某涛文质彬彬,是一个非常有礼貌、非常绅士的人,约会时会主动帮她拎包、主动替她开车门,让人感觉非常有礼貌,“如果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你几乎挑不出他一点毛病。”

当时,刘某涛已经是一名民警,这让李女士对刘某涛十分满意,于是决定和刘某涛重组家庭。李女士和刘某涛再婚时各自有自己的女儿,刘某涛的女儿判给了前妻,李女士和第一任丈夫的女儿则跟着她一起生活。她和刘某涛结婚后,也有了一个儿子。

结婚没有多久就发生了一件让李女士气愤不已的事情。当时,梅子11周岁,正在上小学五年级。有一天,梅子很害怕地告诉李女士,说刘某涛脱去了自己的裤子。“我女儿跟我讲,我都有点不相信,但是我女儿跟我讲没有性器官接触。我也以为是误解,就问他(刘某涛)为什么这样,他告诉我只是好奇。”李女士尽管有些半信半疑,但还是跟刘某涛大吵一架,还闹过离婚,但因为没有确实证据,最后不了了之。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她将女儿送往了第一任丈夫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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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涛的警官证(来源/受访者提供)

2015年,李女士趁梅子放暑假便把孩子接到家中居住,这一个决定也让她追悔不已。李女士回忆,2015年8月16日早上,当时她正在睡觉,刘某涛一个人进到了梅子房间。据梅子后来讲述,刘某涛进去后对梅子又亲又摸,把梅子的裤子脱下……。“我睡眠不好,需要吃安眠药才能睡着。后来等到上午我醒过来以后,女儿才跟我说,我就很生气去找他问为什么这样做,跟他打了起来。”李女士向纵览新闻记者说,她至今都不知道那天早上刘某涛还对女儿做了什么,因为女儿只是告诉她,刘某涛脱了自己的裤子摸自己,继续追问,梅子就是不停地哭泣。

在李女士追问下,刘某涛承认对梅子做出了猥亵行为。李女士说,她知道后就要报警,但是刘某涛又是跪又是求,还让梅子一起跪下来求李女士,“我记得非常清楚,我女儿说‘妈妈我是离异家庭长大的,如果你报警,弟弟可能会没有一个完整的家’,我当时考虑他是一名警察,是有学识的,肯定会改,再加上孩子求我,我就再次原谅她了。”三天后,刘某涛主动写下承诺书,而且向梅子当面道歉。李女士赶紧再次将梅子送回了第一任丈夫家中。经过此事后,李女士再也不敢让刘某涛和梅子单独相处,但她现在也为当时没有选择报警深深自责,认为是自己的糊涂和软弱害了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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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报案的立案告知书(图源/受访者供图)

2021年10月,李女士和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李女士说,除了猥亵自己的女儿,刘某涛还在外面有女人,两人已经没有了任何感情,于是两人选择了离婚,但李女士在上海没有房产于是还住在一起。2023年12月的一天,李女士与刘某涛因为在外面“养女人”发生了争吵,梅子也帮着李女士说话,这也惹恼了刘某涛。刘某涛将梅子按在地上说:“我当着你妈的面今天强奸你又怎样?”

“正是他的这句话,我和我女儿都觉得他已经无药可救,任何一个母亲都不可能再去忍受下去。”李女士说,2024年1月19日,她陪着梅子来到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举报了刘某涛,也就是这次报警,梅子才说,其实在2010年她和刘某涛还没有结婚时就猥亵过自己。根据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向梅子出示的报案回执中报案内容显示,2024年1月19日19时许,报警人梅子称,其被其继父多次在家中猥亵,且报警人称其中一次发生于2010年,此时报警人尚未年满14周岁,现报警人来所举报其继父刘某涛对其的多年来的猥亵行为。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被报猥亵一案决定立案,并向梅子出具了立案告知书。

纵览新闻通过上海市公安局官网执法公开查询到,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报被猥亵案立案;2024年3月8日刘某涛被取保候审;2024年3月11日刘某涛被刑事拘留;2024年3月22日刘某涛被逮捕,2024年6月19日梅子报被猥亵案移送起诉。李女士称,前段时间,她也收到了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记者看到,“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称,我院已经收到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涛涉嫌强制猥亵一案的案件材料……

图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资料图)

8月15日下午,纵览新闻记者以李女士亲人的身份联系了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了解刘某涛的情况。一名负责人称,目前该单位已经对刘某涛宣布停止一切职务,将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该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只要刑事案件有结果了,肯定会对刘某涛进行处理,会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说法。

李女士称,直到梅子报警之后,第一任丈夫才得知梅子被刘某涛猥亵的事情,一直要去找刘某涛算账,但这个时候刘某涛已经进了看守所。李女士还称,刘某涛猥亵梅子此事,她负有不可饶恕的错误,为此后悔不已,就是因为她一再原谅刘某涛,一忍再忍,对自己女儿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她知道,说出这件事肯定会有很多人来骂她,这都是她应该承受的,她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也会为此内疚一辈子。同时,她也希望法律能严惩刘某涛,还女儿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