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天涯笔客兵叔聊事
事出反常,必有妖!
有权任性,是为祸!
12月6日晚,一篇《鹤岗市公安局局长会场指挥10余警察抓捕副局长》的文章,火了。
根据文章爆料,我梳理了下事件发生的脉络。
2023年6月9日下午5点,前鹤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鹤东分局局长的周大勇,在鹤岗市公安局会议室开会时,被十余位民警冲进来“上背铐、戴头套”强制押走。
被抓的原因,据说是涉嫌诬告陷害。
此后,周大勇不断在萝北县看守所、大庆市第一看守所、牡丹江市东京城第二林业看守所、双鸭山市看守所等地异地关押,律师多次会见均受阻。
接下来,见证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2023年9月,在公安机关对周大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三个月期限即将届满,辩护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周大勇时,被看守所告知:周大勇已被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现在是取保后鹤岗市检察院再次立案刑拘、逮捕。
更神奇的是,对于看守所反馈的取保候审手续,周大勇本人、亲属及辩护律师均不知情。
周大勇的亲属愤怒又无奈地认为,这是专案组找不到周大勇有罪证据、同时侦查期限又届满的情况下,通过编造取保候审手续重新刑拘,从而实现超期羁押,找到周大勇有罪证据的目的。但是一案两立,一人两拘、两捕,违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024年2月21日,周大勇被鹤岗市纪委监委留置。
据介绍,周大勇案至今已经一年多了,但周大勇一直没有认罪。而办理该案的专案组,已有9名骨干公安干警得到了提拔使用。
更诡异的是,周大勇在尚未经法院审理判决有罪的情况下,其名字就作为反面典型出现在鹤岗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里,出现在了鹤岗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原组长付加才的《忏悔书》里。
所以周大勇的亲属认为,法院还没有审理判决,就已经认定周大勇有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审判,用什么来保证法院能秉持客观公正?
介于种种诡异之处,周大勇的家属如今正不断控诉举报,在其家属写给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情况反映材料中,直接怒斥办案机关的“十一宗罪”。
1.缺乏犯罪事实,草率立案;
2.暴力羁押没有法律依据;
3.抓捕不符合法律程序;
4.隐瞒去向、不通知家属,有法不依;
5.先抓后查,有罪推定;
6.疏于把关,错误批捕、加罪批捕;
7.检察院重复立案,重复刑拘、逮捕,挑战刑诉法规定;
8.检察院重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
9.反复异地羁押、轮番侦查,缺少必要性,增添诡异性;
10.监察委留置期间被起诉,剥夺辩护权;
11.处理程序倒置,极不正常。
周大勇的家属在写给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情况反映材料中,还提出请求称,为了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遵循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原则,希望该案能上报黑龙江省高院指定管辖,指定给鹤岗市辖区外的其他法院审理,防止在鹤岗地区出现冤、假、错案。
该案件经舆论曝光后,而广大网友也纷纷给予了极大关注。
@仲裁研究中心研究员孙兵:一个公安局的副局长尚且遭这样的横祸,换成一个老百姓,又将如何?
@游云的世界:这样社会太可怕了,而且还不知道去哪里申诉。
@AA王--义乌锦凯礼品袋伊敏纸制品:还有更多的老百姓版大勇。
@:壹壺老酒:每个人都是不安全的。
立法的本意,是为了让违法者心有敬畏,让守法者不再孤单。
电影《第二十条》里亦有一句经典台词称: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静待周大勇案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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