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宏科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做客第1927期《政风行风热线》,围绕我市法治建设工作与听众及网友对话交流,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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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现场,群众关心的“2024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行政复议法修订后有哪些变化、群众怎样申请调解、非法学专业能否参加法考”等具体问题,到场嘉宾均逐一答复。

【热点问题一】宪法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从出生到老去宪法都在默默陪伴和守护着我们。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今年都有哪些活动安排?

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宏科:

问题答复:今年12.4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在市法律宣传教育中心举办了宪法体验活动,与省上联线互动,让群众既可以线下实地参观又可以线上云体验。开展了宪法知识竞答、讲好红色法治故事、红色法治案例宣讲、红色法治文化征文等活动。联合市律师协会开展“杜绝校园霸凌”普法专项活动,向老师和同学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各县区利用宪法宣传周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律九进活动(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宗教场所)。我们号召大家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热点问题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行,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有哪些变化和发展?

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宏科:

问题答复: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今年以来,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全面的发展。贯彻的复议便民和主渠道的理念,坚持应收尽收原则,尽可能畅通群众受理渠道。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复议的增长率非常高,县区增长259%,市政府一级增长66.7%。今年1-9月,全市行政复议受案总数已达到540件,县区的增长率205%,市政府的增长率58%,这就是主渠道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体现,今年1-9月已经远远超过去年全年数,所以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救济功能是充分认可的。在复议工作中坚持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做出的不正确的行政处罚,坚决予以纠正。这几年全市的行政执法质量持续提升,更加规范,由此看到宝鸡市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在持续提升。】

【热点问题三】日常生活中群众遇到矛盾纠纷该如何申请调解?

宝鸡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四级调研员邹孔清:

问题答复: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纠纷需要调解,首先到所在地的村、社区调委会进行申请,如果村、社区调委会申请解决不了的,还可以到镇、县以及市调解中心来进行申请,主要是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一些小的民事纠纷。全市的镇街、司法所都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有人民调解岗位,县和市也设有调解中心,市调解中心的联络方式是3261347,可以打电话对个人需求进行登记、转交、分流。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要双方同意才可以进行调解。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就调解不成,建议走法律程序,可以进行仲裁公证,或者到法院起诉。】

【热点问题四】非法学专业可以报考司法考试吗?

宝鸡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副科长陈晶:

问题答复:关于非法学本科能不能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有明确规定的,分为新人新办法和老人老办法,在2018年4月28日之前,凡是取得学籍考籍的,只要是大学本科学历就可以报名考试。在2018年4月28日之后,符合新人新办法的有三个报名条件,其中两个可以不要求取得法律本科,第一,要参加全日制法律本科学习,如果不是法律本科,但是取得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学位,也可以报名。第二,参加全日制本科学习之后,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同时参加法律工作满三年的,也可以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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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宏科: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贯彻司法为民,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做强调解工作,加强覆盖城乡的“市县镇村”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实现村(社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调解组织全覆盖。组建宝鸡市调解协会,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四调联动”工作新格局。全市累计排查矛盾纠纷7803件、化解7799件、化解成功7514件,化解成功率96.3%。】
本期节目还就热线电话和网络留言当中群众所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做了现场回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