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宏科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做客第1927期《政风行风热线》,围绕我市法治建设工作与听众及网友对话交流,接受社会监督。
节目现场,群众关心的“2024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行政复议法修订后有哪些变化、群众怎样申请调解、非法学专业能否参加法考”等具体问题,到场嘉宾均逐一答复。
【热点问题一】宪法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从出生到老去宪法都在默默陪伴和守护着我们。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今年都有哪些活动安排?
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宏科:
【问题答复:今年12.4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在市法律宣传教育中心举办了宪法体验活动,与省上联线互动,让群众既可以线下实地参观又可以线上云体验。开展了宪法知识竞答、讲好红色法治故事、红色法治案例宣讲、红色法治文化征文等活动。联合市律师协会开展“杜绝校园霸凌”普法专项活动,向老师和同学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各县区利用宪法宣传周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律九进活动(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宗教场所)。我们号召大家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热点问题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行,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有哪些变化和发展?
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宏科:
【问题答复: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今年以来,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全面的发展。贯彻的复议便民和主渠道的理念,坚持应收尽收原则,尽可能畅通群众受理渠道。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复议的增长率非常高,县区增长259%,市政府一级增长66.7%。今年1-9月,全市行政复议受案总数已达到540件,县区的增长率205%,市政府的增长率58%,这就是主渠道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体现,今年1-9月已经远远超过去年全年数,所以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救济功能是充分认可的。在复议工作中坚持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做出的不正确的行政处罚,坚决予以纠正。这几年全市的行政执法质量持续提升,更加规范,由此看到宝鸡市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在持续提升。】
【热点问题三】日常生活中群众遇到矛盾纠纷该如何申请调解?
宝鸡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四级调研员邹孔清:
【问题答复: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纠纷需要调解,首先到所在地的村、社区调委会进行申请,如果村、社区调委会申请解决不了的,还可以到镇、县以及市调解中心来进行申请,主要是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一些小的民事纠纷。全市的镇街、司法所都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有人民调解岗位,县和市也设有调解中心,市调解中心的联络方式是3261347,可以打电话对个人需求进行登记、转交、分流。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要双方同意才可以进行调解。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就调解不成,建议走法律程序,可以进行仲裁公证,或者到法院起诉。】
【热点问题四】非法学专业可以报考司法考试吗?
宝鸡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副科长陈晶:
【问题答复:关于非法学本科能不能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有明确规定的,分为新人新办法和老人老办法,在2018年4月28日之前,凡是取得学籍考籍的,只要是大学本科学历就可以报名考试。在2018年4月28日之后,符合新人新办法的有三个报名条件,其中两个可以不要求取得法律本科,第一,要参加全日制法律本科学习,如果不是法律本科,但是取得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学位,也可以报名。第二,参加全日制本科学习之后,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同时参加法律工作满三年的,也可以报名考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