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欣)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乐都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数字检察战略,坚持将数字检察运用到检察工作实际,通过自建模型和应用最高检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架模型的双轮驱动模式,实现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自建模型,量身定制监督利器

乐都区检察院紧扣“个案办理一类案监督一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发展路径,坚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以“小切口”挖掘数字检察“大潜力”。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与监督需求自主研发8个具有针对性的数字检察模型。通讨自建模型深挖数据价值,精准识别法律监督线索15条,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件,行政公益诉讼磋商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份、行政检察建议3份、刑事执行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6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挽回税收等国有财产258.7万元,极大提升监督的效率与精准性。例如在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专项排查中,乐都区检察院发现部分单位未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遂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技术建模排查线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运用该模型成功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7.7万元,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残保金征缴及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进会,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有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包容与多元。同时,该模型还成为青海省首批上架最高检法律监督模型平台的自建模型。此外,通过建用“土地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监督模型,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检察建议1份,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件,发出行政违法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追缴耕地占用税191万元,有力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和耕地资源,促进依法行政。

推广应用,共享智慧监督成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注重模型的应用与推广,深化丰富应用场景,以个案突破、类案监督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要求,乐都区检察院积极学习应用最高检法律监督平台上架的各类模型,其他兄弟院借鉴应用乐都区检察院自建模型,均取得良好办案成效。

应用最高检上架模型方面,根据本地区出现预付卡纠纷这一情况,乐都区检察院应用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建立的“单用途预付卡规范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件,制发检察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组织15家大型商贸企业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和资金存管工作,现已督促完成对辖区内1家大型商超发行的300张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工作和50万元资金存管监管工作,其他发行企业及商户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工作及资金存管监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此外,民事检察应用“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类案监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出检察建议1份,助推民事审判活动更加规范。

自建模型推广应用方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经推广应用,全省8个基层检察院应用后立案19件,征收残保金537万元,海东市税务局与市检察院等多部门召开保障残疾人就业专场活动6次,与108位残疾人达成就业意向。此外,“土地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监督模型和“家庭宾馆无证经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均被化隆县院、共和县院等兄弟院应用成案。

双轮驱动法律监督新变革

乐都区检察院将自建模型与上架模型应用的有机结合,形成了法律监督双轮驱动的良好格局。双轮驱动模式之下,法律监督实现了高质效运行下的精准发力、靶向监督。下一步,乐都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数字检察模型的研发与应用水平,实现长治长效下的数字检察双轮驱动法律监督新格局,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