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单元,激励其从业人员发现、报告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是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改革和创新。为进一步发动企业层层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强化企业员工监督报告,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4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案例1
2024年10月,中石化湖南某分公司员工在对环己酮装置氧化高压单元巡检时,闻到一股淡淡的环己烷气味,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距地面3米高的高压单元氧化釜上的远传温度计正冒着白雾。该员工遂即向值班技术员报告相关情况,经过维保单位排查,最终确认是与反应釜本体相连的仪表接头焊缝出现泄漏。该反应釜压力1.1兆帕,温度164摄氏度,泄漏的环己烷极易气化并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安全风险极高。因事故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成功避免了一起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00元。
案例2
2024年6月,河北省某化工公司三加氢车间一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随身携带四合一报警仪显示数值情况异常,遂即向车间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经排查分析确定渣油加氢装置一系列R105入口急冷氢流量计引出点阀前焊口开裂,车间领导立即安排切除流量计,将流量计引线拆除后送到维修车间进行修复,修复完成经检验合格后重新安装投入使用。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了有效措施,消除了氢气泄漏的重大安全隐患,事后公司安全部立即组织了临氢系统的专项安全检查,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6000元并表彰。
案例3
2024年5月,山东某热力电力公司员工发现110kV母差保护装置RCS-915AB显示保护板交流量采样值异常,遂即向车间领导汇报。车间经排查分析确定为保护装置故障并于当晚将110kV母差保护退出,更换新母差保护装置后投入使用。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了有效措施,消除了电气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事后车间将此情况上报给公司安全部,安全部立即组织供电系统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200元。
案例4
2024年9月,江西省万载县某烟花爆竹公司员工发现部分员工从中转库提取超过操作工房定量的亮珠(火药的一种成分,易爆炸)进行作业,导致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该员工遂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了相关情况。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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