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会遇到有人向我们求助,希望我们能够给予金钱方面的帮助,在我们借给他们钱时,其中有些人往往会许诺高额利息,甚至发誓说自己肯定还,不过一旦把钱借到手后,就变了一副面孔,非但利息不愿意给,连本金也不愿意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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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小闫告诉您,遇到这种情况您也无需过于的担心,您可以写好起诉状,将和借款有关的沟通记录、借条等整理好,一并通过现场或者网络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案件胜诉后,对方依然不还钱,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向执行法官申请让对方加倍支付利息。此利息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写了的内容,是我国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惩戒失信人的一种举措;此利息会随着被执行人延迟履行的时间而增长,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举例说明,如果债务人需要偿还10万元本金,债务人迟延履行100天,那么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如下:加倍部分债务利息=100,000元×日万分之一点七五×100天=1750元。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相信,大家只要积极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案件,并配合法官们的工作,一定能早日收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