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深水财经社 乌海

12月8日晚间,湘财股份(600095)发布公告,针对网络上关于其子公司湘财证券有关诉讼的报道进行说明并澄清。根据公告内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与本次信托产品有关的罗静案刑事判决书,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罗静等人的合同诈骗,也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与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诚公司”)和罗静有串通合谋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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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同时指出,湘财证券已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该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目前案件具有不确定性,最终结果应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公司敦促相关媒体及时修正错误信息,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和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此次公告的背景源自多年前的一起巨额诈骗案。罗静,原港股上市公司承兴国际的主席兼执行董事,通过其控制的中诚公司、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等“承兴系”公司,利用与苏宁、京东开展供应链贸易的背景,私刻两家公司印章、伪造合同,虚构应收账款债权,以转让及回购协议等方式向湘财证券、云南信托等机构融资。截至案发,该诈骗案涉及金额高达300亿元,其中湘财证券损失9亿余元。

2022年1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罗静因合同诈骗罪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无期徒刑。然而,诈骗案的余波仍未平息。今年6月,云南信托以民事信托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中诚公司返还3.429亿元转让款及其利息,并主张湘财证券承担连带责任。昆明中院一审判决结果显示,湘财证券需对中诚公司约3.4亿元的债务承担56%的补充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湘财证券对一审判决不服,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将依法提起上诉。

但是公开资料显示,湘财证券作为代销机构,在此次诈骗案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根据公开报道,湘财证券不仅自身推出了金汇系列资管产品,还代销了云南信托的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涉及金额巨大。在诈骗案曝光后,湘财证券面临着来自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追责压力。

有媒体报道称湘财证券在明知罗静公司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仍为其借新还旧、资金空转提供帮助,甚至涉嫌协助诈骗行为。然而,湘财股份在公告中坚决否认了这些指控,并强调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并未参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湘财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根据罗静案刑事判决书,确认云南信托是案涉信托产品的管理机构,湘财证券为代销机构,并认定湘财证券为受害机构之一,湘财证券及其相关方未参与罗静等人的合同诈骗。相关审判法院均认可湘财证券已经履行了代销机构的义务,均未支持要求湘财证券承担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等相关诉讼请求。

然而据《华夏时报》报道,该媒体获得的多份据称为湘财证券有关项目负责人杨光与罗静妹妹罗岚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明知罗静公司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湘财证券方面为罗静借新还旧、资金空转积极提供帮助;杨光甚至答应冒充罗静公司工作人员,以帮助罗静获得过桥资金。

湘财证券的上诉将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未来判决结果如何,我们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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