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酒后与妻子争吵致女儿坠亡获刑”一事在网上引发关注,那么事情经过究竟是怎样呢?
12月8日,有媒体报道,新疆,男子醉酒与妻子发生争执后,抱着6个月大的女儿在客厅窗扇旁边,一边左右摇晃手中的女儿、一边与妻子吵架。男子转身导致女儿坠楼身亡,医院主动报警后,公安机关认为是故意杀人罪。检察院认为是故意伤害罪。但法院有不同意见!
据了解,男子赵某与女子黄某是夫妻关系。今年初二人育有一个女儿。女儿出生后,赵某对女儿疼爱有加,什么都给女儿买最好的。
2024年6月6日晚上,一家三口与朋友在外吃饭喝酒。期间,赵某喝了一瓶白酒。回到家后,赵某因醉酒躺在沙发上休息。黄某则去做洗衣服等家务活。听到女儿哭,躺在沙发上的赵某都没有去管。黄某就说了赵某几句。赵某不甘示弱当场回怼。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后,赵某抱起女儿站在客厅窗户左侧窗扇旁边,一边左右摇晃手中的女儿、一边与妻子黄某发生吵架。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赵某抱着女儿在转身时却因醉酒情绪较为激动以及转身幅度过大等,而导致其手中的女儿坠落至一楼。发现出事后,二人立即下楼寻找。之后,赵某驾车将女儿送到医院抢救。但是,女儿才6个月大,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医院因听到黄某与其父亲的对话内容,主动报警。民警介入调查后,确认女儿符合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因女儿才6个月大,非人为不可能会高坠,而且,事发时赵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84mg/100ml,民警认为赵某是故意造成其女儿坠亡的,因此,以故意杀人罪定性。
检察院介入后,也认为赵某是故意造成的后果,但因其事后积极施救,是不希望造成女儿死亡后果发生的,故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定性,且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故检察院建议法院对赵某量刑有期徒刑十年。
然而法院却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女儿是从赵某手中脱落的,事后黄某承认丈夫赵某一直对女儿很好,没有致女儿死亡的动机,当时没有听清楚只是猜测赵某是说了要送女儿上路,除此以外,再无其他证据。因此,在案证据尚不能证明赵某是故意的,结合事发后赵某宁愿醉驾也要开车送女儿到医院以及其平时对女儿很好等行为来判断,本案应以过失来定性。
最终,法院根据赵某具有坦白以及不认可故意杀人罪才不认罪认罚、本案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等情节,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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