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潮州市饶平县委批准,潮州市饶平县纪委监委对潮州市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岳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岳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娱乐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岳森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潮州市饶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潮州市饶平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潮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潮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岳森开除党籍处分;由潮州市饶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潮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饶平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杨岳森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潮州市饶平县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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