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大华支行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用证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金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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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披露,截至发稿,光大银行今年频繁受到监管处罚,总行及各分、支行被罚近30次,被罚金额超过2000万元,包括襄阳分行、无锡分行、海口分行、南京分行、盐城分行等。

其中有九张百万级别的罚单,分别出自上海大华支行、无锡分行、南宁分行、南京分行、盐城分行、徐州分行、乌鲁木齐分行、许昌分行。其中,无锡分行被罚两次,被罚金额均超过百万,分别为100万元与180万元;盐城分行被罚最多,因票据业务违规和贷款资金回流被罚约209.49万元;南京分行也因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等五项违规被罚200万元。

光大银行三季报显示,截至9月30日,该行总资产68847.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5%,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023.99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8.76%,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4.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2%,利息净收入 725.90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1.03%;资产质量方面,不良贷款率 1.25%,与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 170.73%,比上年末下降 10.54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