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93年的夏天,纺织厂门口的梧桐树上落满了知了。那时候我刚满二十岁,每天骑着自行车上下班,裙子被风吹得飘起来,也不觉得害臊。

头发有点乱,我就在厂门口的镜子前整理。这面镜子是门卫老张放的,谁要是迟到了,一眼就能看见自己狼狈的样子。我总爱对着这面镜子梳头发,一次梳个三五分钟。

那天我又在梳头发,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男声:“同志,你挡着路了。”

我一回头,就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那里。他穿着深蓝色的工作服,手里拿着饭盒。个子不高不矮,长相也说不上多帅气,但是眼睛特别亮,像星星一样。

“对不起啊。”我赶紧往旁边让了让。

“没事。”他笑了笑,“我看你天天在这梳头发,头发挺好看的。”

我脸一红,低着头就往厂里跑。后来才知道,他叫李建国,是隔壁机械厂的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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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总觉得饿。中午吃完饭,下午三四点钟就开始饿得慌。有一次实在受不了,就跑食堂买了个馒头。

刚要咬第一口,就听见有人喊:“王淑芳!”

我一抬头,是李建国。他手里拿着个油纸包:“吃这个吧,我妈包的韭菜饺子。”

“这不好吧?”我有点不好意思。

“有啥不好的,你尝尝。”他把油纸包塞给我。

饺子还是热乎的,咬一口,韭菜的香味就溢出来了。从那以后,他经常给我带吃的,有时候是饺子,有时候是包子,还有他自己做的三明治。

一来二去,我们就处对象了。他比我大三岁,家里排行老二,上头有个姐姐,下头有个妹妹。他爸是木匠,手艺特别好,在家具厂干了一辈子;他妈是家庭主妇,整天忙着操持家务,把三个孩子都拉扯大了。

那个年代结婚也简单。一间十几平米的平房,一张木头床,一个衣柜,再加上一台14寸的黑白电视机,就算添置齐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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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那天,他穿着新买的西装,显得有点拘谨。我穿着红色的旗袍,是他姐姐借给我的。

“以后啊,我就负责给你夹菜。”他笑着说。

我当时还不明白这句话的分量。那时候年轻,觉得结婚不过是换个地方住,该上班上班,该吃饭吃饭。

可他是真的说到做到。每次吃饭,他总是先给我夹菜。有一次我问他:“你咋不吃啊?”

他就笑:“我喜欢看你吃。”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1995年,我们的大女儿月月出生了。他请了半个月的假,在家照顾我和孩子。每天变着法子给我煲汤,说是坐月子要补身子。

“建国,你自己也吃点吧。”我看他忙前忙后的。

“我不饿,你多吃点。”他还是那句话。

1999年,小儿子阳阳出生了。两个孩子一大一小,我忙得像个陀螺。每天早上五点就得起床,给孩子熬粥,给他们收拾书包,再赶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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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看我太累,就主动承担起接送孩子的任务。他骑着自行车,前面挂着月月,后面绑着阳阳,风雨无阻。

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两个孩子都爱喝牛奶,可那时候一盒牛奶要两块钱。我总是叹气说:“太贵了。”

建国就笑:“没事,咱省着点别的,让孩子喝牛奶。”

每次吃饭,他还是先给我夹菜。有时候一个菜夹了好几次,我就说:“你咋老给我夹一个菜啊?”

他憨憨地笑:“因为这个最好吃。”

转眼间,月月上了初中。那年冬天特别冷,她的棉袄已经小了。我翻遍了柜子也找不出钱给她买新的。

建国知道后,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加班费拿出来,带着月月去买了件红色的羽绒服。

“爸,你的手套呢?”月月问。

“手套?哦,落厂里了。”他搓了搓通红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