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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盘后,福能东方(300173)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根据该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福能东方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止目前,对福能东方涉嫌的信披违法违规事项并无准确消息,但此前,福能东方曾于2022年进行过会计差错更正,更正事由涉及2019,2020年度报告涉及的部分贸易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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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胡鹏律师初步判断,福能东方受损股民投资者索赔条件如下:在2024年12月9日前买入福能东方股票,并在2024年12月9日当日卖出或继续持有福能东方股票的股民投资者,可以向福能东方提起索赔。

自立案事项公开后,市场中,福能东方股价对该事项产生了的重大反应,2024年12月9日开盘,福能东方股价即大跌超19%。

根据证券法及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如查明福能东方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因此导致股民投资者损失的,福能东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投资者可将索赔事宜全权委托律师处理,无需亲自参与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流程,无需付出额外精力,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进展,律师也会及时告知。

投资者如有相关证券索赔咨询,可以关注后私信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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