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高效!服务好!诉前调解这项制度真的是太好了,案子才送到法院十几天,就拿到了被拖欠十年的货款,感谢东洲区人民法院,感谢立案庭,感谢调解员!”2024年12月5日,抚顺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理董某和公司员工来到东洲区人民法院,口中连连道谢并为立案庭和调解员送上了一面锦旗。
原来,抚顺某科技公司长年定期为抚顺某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疗耗材。2020年7月对账时,抚顺某科技公司发现一笔旧账,抚顺某卫生服务中心多年来一直未予支付。此后,抚顺某科技公司屡次向抚顺某卫生服务中心催要未果。2024年11月18日,抚顺某科技公司来到东洲区人民法院起诉。
立案庭在收到抚顺某科技公司的起诉材料后,经审查认为这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证据材料充足,案件中的这笔货款被告虽然拖欠的时间长,但金额较小,可以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快速化解双方纠纷。为尽快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之后,立案庭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并指派驻院特邀调解员徐志成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后,调解员徐志成立即联系案件双方当事人了解事实情况。经过多次沟通,梳理清楚时间脉络后,双方当事人确认被告拖欠的货款金额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一致,确实是27600元,徐志成又从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双方多年来的合作情谊角度展开调解。最终,该卫生服务中心同意支付货款,并于12月2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了这笔拖欠十年的货款,案结事了,双方纠纷彻底解决。
“诉前调解是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的一种解纷方式,高效便捷的调解既让解纷进入了‘快车道’,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也有利于维护双方和谐关系。”在董某为立案庭和调解员送上锦旗之后,立案庭负责人胡善福再次为二人详细地介绍了东洲区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制度。
下一步,东洲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努力提升诉前调解的专业度和成功率,不断优化诉前调解,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解纷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东洲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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